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生产者对特殊产品包装有哪些要求?

2023-11-29 来源:我们爱旅游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易碎、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储中不能倒置或者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1)特殊产品的范围。危险品、储运中不能倒置的产品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属于特殊产品。包括易碎品,如玻璃和玻璃制品、陶瓷等。易燃易爆产品,如酒精、汽油、炸药、雷管、鞭炮等。;剧毒,如农药;储存和运输中不能倒置的产品,如冰箱、装有液体的包装容器等。;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如古董、古董、艺术品、工艺品等。

(2)特殊产品的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注明储运注意事项。比如毒品,限剧药物必须在产品包装的显著部位,用黑色标注毒品或红色标注限剧字样,并附有相应的剧毒警示标志。对危险品,应在显著部位用红色标注爆炸品或易爆品字样,并附有相应的警示标志。对有毒或腐蚀性物品,必须用黑色加注切勿入口等字样。对装卸、搬运或储存条件有相应要求或应提出注意事项的产品,应注意向上、防潮、防雨、小心轻放、防晒、冷藏、怕压等字样。对含有有害有毒物质的农药等产品,包装容器必须密封,不得有溢出、渗漏、脱盖、损坏等问题,防止污染或损害人体健康和安全。食品包装必须使用无毒、清洁、卫生的材料。纸张、塑料、橡胶等直接接触食品的产品和涂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对于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其包装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并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严格保护和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八条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