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特殊产品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比如危险品,应当在显著部位用红色标注“爆炸品”或者“易爆品”等字样,并附有相应警示标志;对于有毒或者腐蚀性物品,必须用黑色加注“切勿入口”等字样;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八条
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