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货物进行包装应满足的要求有: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产品包装方式:
1、按包装方式,可分为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前者,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后者,是指将若干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以利更有效地保护商品,提高装卸效率和节省运输费有,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集合运输包装有集装包和集装袋;
2、按包装型不同,可分为箱袋,桶和捆不同形状的包装;
3、按包装材料不同,可分为纸制包装,金属包装,木制包装,塑料包装,麻制品包装,竹,柳,草制品包装,玻璃制品包装和陶瓷包装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有毒、危险、易碎、储运中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