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法院无法当场判定是否达到立案标准的,应当接受拆迁户提交的相关材料,并且出具回执,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发现拆迁户提交的资料有问题的,应当给予指导说明正确的操作,对于符合立案条件,但被告知不予立案的,拆迁户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
一、网上怎样立案
网上立案准备的资料:
1、公安机关撰写并发布犯罪逃犯信息到网络上,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2、通过网络开通立案服务法院网站,并提交相应的起诉立案材料;
3、资料中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信息,民事起诉书、证据材料等;法院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到现场立案。
一、立案条件包括:
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二、派出所报案立案流程是:
1、当群众遭遇不法侵害时,或者发现犯罪线索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在一般情况下,民警会要求写报案材料,做询问笔录,派出所同志会进行接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
3、在认定有犯罪事实时,即进入立案侦查程序。
4、如果认定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不当作犯罪处理,则决定不予立案。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撰写并发布犯罪逃犯信息到网络上,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通过网络开通立案服务法院网站,并提交相应的起诉立案材料,资料中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信息,民事起诉书、证据材料等;法院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到现场立案。
二、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怎么解决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
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行为,拆迁户如果在本区法院的申请得不到,可直接到市法院起诉,也可向市法院提出申请,将此案移交其他法院异地审理。
三、怎样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呢?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若起诉状的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若补充的材料及期限经过后,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可以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若法院不接收起诉状、或者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或者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三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