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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刑罚:未成年人是否更危险?

2023-11-14 来源:我们爱旅游

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16岁,根据情节轻重从轻或减轻处罚,但需综合考虑教育、感化、挽救等原则。量刑应以法定情节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酌定情节,综合衡量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法当罚性。恋人关系或自愿性行为需通过道德手段纠正。

法律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由上我们可知,未成年犯强奸罪的会受到刑事制裁,但是考虑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判几年。

二、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的量刑考虑

1、

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案要有整体把握,即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法考虑的法定情节有初犯、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未遂、预备犯、中止犯等。应当将法定情节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再考虑酌定情节。既不能将法定情节作为唯一的量刑标准,忽视酌定情节,也不能强化酌定情节而弱化法定情节,应该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终合考虑。

3、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

结语

对于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的刑罚问题,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综合考虑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并根据具体情况量刑。在量刑时,应考虑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综合考虑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法当罚性。对于仅涉及自愿行为的越轨行为,我们应通过道德手段进行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以及为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