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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执行程序是否需要先达成和解协议?

2023-09-26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债务的执行程序不需要先达成和解协议。执行程序可以依法进行,执行法院可以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清偿债务。但是,若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和解请求,执行法院可在本程序中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债权人有权要求执行法院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便清偿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债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和解请求的,执行法院应当在本程序中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