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
3、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4、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1、医保关系转入: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和非职工医保的人员所需的材料是不同的;
①:职工医保参保人:所在单位办理齐参保手续,之后办理接续手续时,需要提供参保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本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②:非职工医保参保人:凭借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凭证及相关材料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材料;接续手续时,提供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保关系转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凭证。
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办理医保转移业务时,最好是选择在医保服务大厅的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的早八点半到下午四点半,中午休息两个小时。医保经办机构受理之后,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具体以工作时间实际告知时间为准;大家在办理手续之前,自己要做好时间的安排。
2、办理费用:办理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是不会收取费用的,但是个人准备材料会需要一定的工本费,不过也可以忽略不计。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