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医保关系转移的办理:
1、先到原参保地也就是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2、在新单位参加医保后,前往新单位所在地也就是转入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3、转入地和转出地的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5、新单位所在地的转入经办机构收到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好转入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