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破产清算的优先权包括以下四类:
(一)保证物权优先权是基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的优先权;
(二)破产费用优先权是基于公共或共同费用等经济原因设立的;
(三)劳动债权优先权是基于维护基本人权,特别是生存权;
(四)税收优先权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需要而建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