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是指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公司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自然人与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