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需去社保或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单位需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职工可自行提出申请。工伤鉴定流程包括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评定,携带相关诊断材料到鉴定办办理,交纳鉴定费,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于15天后领取结果。
法律分析
一、工伤鉴定具体去哪办理
1、工伤鉴定要去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去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则职工一方在一年之内可以自行提出申请。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鉴定流程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天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结语
工伤鉴定需前往社保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单位应在事故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逾期可由职工自行提出申请。工伤鉴定流程包括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评定,携带相关诊断材料到鉴定办办理,交纳鉴定费,鉴定会定期召开并公布结果。单位劳资人员可在15天后领取鉴定结果及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