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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受伤,公司不给予合同,劳动关系怎么办

2024-06-12 来源:我们爱旅游

在建筑工地受伤的,劳动者可以先与本单位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施工现场受伤,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是: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施工现场受伤,公司不申请认定工伤

受伤后公司不申报工伤,受伤职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申请书、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施工现场受伤,项目部不继续向劳动局提供材料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受伤了,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首先找到用人单位或者承包方协商赔偿问题。一般情况下在工地受伤又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很难举证证明工人与施工单位的劳动关系,也难以获得足额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发包方来承担主要的责任,要求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 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在施工现场受伤的,公司不申请工伤鉴定

受伤后公司不申报工伤,受伤职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申请书、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受伤后,老板不承认自己在施工现场受伤

第一,如果有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拿劳动合同,找几个受伤时在场的工友为你作证,证明是在工地受伤的。第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也有办法,应该是建筑类施工项目的,你可以直接找施工公司,一般这类公司比较大好赔钱,这种情况下要找人证明你确实是在工地工作,也是在工地受伤的,确立了劳动关系,再进行伤残鉴定就可以要求赔偿了。第三,国家法律对建筑业有特殊规定的,如果聘请他的人没有建筑施工资质,法律就确认他和负责施工的有资质的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有大公司赔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律依据:《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先向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首先,发生事故后一定记得保留证据,应当向有关部门报案如报警、报120、报劳动监察、报安全部门等,保留在工地受伤的证据。原因是由于工地用工的临时性或短期性,大多数用工者都不与打工者订立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事故,涉及赔偿问题,有的情况下是巨额赔偿,相当比例的用工者采取抵赖、躲避等方式,企图逃避赔偿责任。所以向有关部门报案可以记录受伤的场所、环境、及原因,为将来的索赔留下了线索和证据。其次,要选择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合理治疗选择市(县)区级以上医院治疗。资质较低的医院出具的材料容易导致赔偿的异议,同时也容易延误治疗。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治疗合理是很重要的。其三,注意保留住院治疗期间的材料住院期间形成的病历、票据、诊断、遗嘱、CT片、费用清单等是索赔的依据,丢失不可复制,一定要保留好。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不容忽视。其四,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有的受伤者不懂得主动协商,寄希望于用工单位主动赔偿是不妥当的。协商的前提是你要了解自己的伤情属于什么程度,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这些问题都是医疗、法律方面的专业问题,应当及时咨询专业人员。否则提出的数额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协商解决问题。既然是专业问题,就不是一个对法律知之甚少的人能够解决的。所以,在协商时建议委托律师对事故索赔问题予以评价,并代理伤者进行协商。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可以恰当的提出数额和依据,便于用工者接受;第二,律师会从专业的角度在协商过程中为你的索赔问题取得有用的证据,以备协商不成诉讼使用。其五,一旦协商不成,及时进入诉讼法律程序 该内容由 赵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