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2024-08-06 来源:我们爱旅游

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条件有,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
一、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构成条件?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构成条件是,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与过失;客观方面是行为人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构成:
1、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本罪的主体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却不是直接故意的,亦即,其并不希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其对此损害结果的发生多出于过失,亦不排除间接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