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2024-08-27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
1、驾驶拼装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2、驾驶拼装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3、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4、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5、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6、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