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甲方将租用乙方的_________号挖泥船和_________泥驳船进行0+460~0+480段基槽开挖、1管垫块坑开挖以及0+435~0+490段基槽和与2管相接20米的扫浅与清障施工,特此双方协商确定如下租赁协议,双方遵守。
第一条租赁方式
0+460~0+480段基槽开挖和1管垫块坑开挖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0+435~0+490段基槽和与2管相接20米的扫浅与清障施工的承包方式也为总价包干。
第二条租赁价格
1.0+460~0+480段基槽开挖和1管垫块坑开挖承包总价为人民币120000元;
2.0+435~0+490段基槽和与2管相接20米的扫浅与清障施工的承包总价为人民币120000元。
第三条租赁期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需要计算租赁期。
第四条付款方式
租赁费用的支付按租赁期结束和完成结算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提供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有关的施工图纸并提出对质量、安全、技术、环保等有关方面的要求。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地。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的租赁费用;
4.甲方负责提供测量控制点网,乙方负责根据所提供的控制点网进行测量放样及施工测量控制。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安排、指挥及监督,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做好施工队伍、机具、设备以及材料的组织管理工作。
6.乙方要保证船舶能符合航行和安全使用要求;同时,保证为该船舶配备满足甲方承包的该工程的每天挖泥作业的人员、锚具、油料等。
7.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正副本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钢板桩拔桩后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