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失业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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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常规性保生活政策主要有三项:一是对参保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二是对领金期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大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三是对参保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地实际,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要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待遇全国线上申领统一入口,方便失业人员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