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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在校大学生医保参保方式

2023-05-01 来源:我们爱旅游

本市就读的大学生参保规定

每年由学校在集中参保期统一为在本市就读的大学生参保,扣缴次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中,未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秋季新入学的大学生,集中参保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社保年度更改医保年度的过渡期(2021年下半年)已缴费的大学生,毕业年度可选择扣缴次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也可选择扣缴次年上半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