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用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规划、建设手续合法,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已通过竣工验收。
5、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达到基本使用条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1、营业税: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随营业税征收,计税金额为营业税的实际缴纳税额。税率根据地区划分别是7%、5%、1%即市区7%、县城或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1%。
3、土地增值税:出售房产属于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出售方出售的房产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个人出售房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征税项目,按合同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