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简单来说认购书是双方就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但是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1、目的不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2、约定的内容不同
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
3、签订的时间点往往不同
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其的名称,而在于其内容,如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1、注意认购书的内容
不管是签订什么协议,购房者都需要对协议中的内容详细阅读一下,而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了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房屋的基本情况、开发商销售资质、价款与付款方式等等。除了这些基本的组成内容之外,购房者还要特别注意一点,那就是关于定金的约定,在认购书中还需要约定定金的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违约处理方法、签订合同的日期等。
2、注意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有些认购协议中虽然有关于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但是却有失公平,比如只规定了购房者的权利与义务,却没有关于开发商的内容。认购书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如果认购书的内容违背了这一原则的话,购房者一定要懂得去跟开发商协商,修改之后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