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父母公积金可以帮子女还贷。珠海市印发的《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在珠海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购房贷款。
日前,珠海市印发《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将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
《方案》明确,在珠海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支付首付款,也可按还贷提取,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购房贷款。
《方案》提出,将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上限。在资金流动性控制指标范围内,实施合理的配贷系数,将单缴职工贷款审批上限由30万提高到50万,双缴职工申请贷款审批上限由50万提高到80万。
《方案》还提到,将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2022年底前,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个自然年内提取限额由原来的24000元提高至2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