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50年的房子为非住宅性质的房子,到期了之后,是可以申请续期的,当然也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办理。房子的归属,如果有约定,就会按照约定来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就需要按照当地的行政法规来办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从上可以看出《民法典》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分别作出了规定,但是关于续期是否需要缴纳续期费用或者是否应该减免续期费用,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