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房产可以进行买卖。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1、转按揭:
所谓的转按揭是指屋主准备将房子售出或者转让给第三人,从而申请办理贷款的相关变更手续,不过这种办法的局限性在于很少有银行受理这种业务,大多数银行并没有开通这一业务,户主可以向相关贷款银行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情况。
2、购房者先行支付房款:
如果说交易双方足够信任的话,可以让购买者先支付首付款,将房子的按揭贷款还完,这种式适合于那种贷款额度较低的房主或者是大部分贷款已经还清,只剩下数目较少的贷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就可以选择利用买方的首付来把剩余的贷款付清,然后向银行申请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这样就能进行下一步的交易。
3、借款还贷:
出售者可以向周边的朋友或者亲戚借钱来周转,将剩余的欠款还上,当办理完解除抵押手续和过户手续以后,顺利将房子卖掉后再将钱还给亲朋好友们,这是一种比较省事而又便捷的办法。业主也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之后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