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贷款银行一起办理房屋抵押权的注销手续;
2、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退还手续;
3、向开发商办理押金的退还手续。
若在贷款期间已办理过房产证,只需把银行的注销单、他项权证及身份证拿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就可。
若未办过房产证、还贷结束后把银行的注销单拿到房管处窗口注销,然后办理房产证。
须带以下资料:
1、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户籍证明及私章;
2、购房合同书(正本);
3、契证有复印件;
4、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5、门牌证及复印件。
房贷还款后银行会发出贷款结清证明。
借贷人还清房贷后,需要去银行在拿回他项权证或抵押的房产证之后,再带上这些证件和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办理好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办理解押手续即可。
而解除抵押之后,那些有办理房贷相关保险的再去保险公司退保就行了,有在房地产开发商处交押金的再去找开发商退还押金即可。办完这些手续后,房屋的所有权才算真正属于客户。也是在这之后,客户才能在房产证上增减名字,过户房屋等等。
大家如果想要早点拿回办理房贷时抵押在银行的证件,其实可以提前还款,早点还完房贷,也可以早点解除房屋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