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
2、首付款发票;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4、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3、《存量房买卖合同》编号(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4、外地购房提供购房发票;
5、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6、身份证;
7、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1、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共有产权房买卖合同》);(未能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备案的,请开发建设单位联系中心说明情况、提供购房人员名单,并给购房职工开具购房证明)
2、付款发票;
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用于拆迁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
4、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