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新生儿是福州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或持有福州居住证,方可按规定办理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
办理材料
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婴儿)由其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待遇
出生后90天内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保期为投保日至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办理地点(可就近选择):
福州市医保鼓楼管理部(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三楼)、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高桥路69号)、福州市医保仓山管理部(闽江大道238号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福州市医保晋安管理部(东二环泰禾广场C区5号楼2楼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