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低收入提取标准
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个人账户内余额的一半
武汉公积金低收入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未婚职工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含),或已婚职工家庭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含)的;
3、住房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
4、职工及配偶近12个月内未办理过住房消费类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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