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商一直不办房产证,有办法吗?帮忙看下合同条款180日后,只能退款,还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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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9小时前

可以要求赔偿的,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
《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
你签的这个合同,明确违约责任开发商和你是不对等的,可以要求提高赔偿比例。
另外为了降低成本,你可以到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看看能否督促开发商,就是也不影响你赔偿请求。
诉讼获得赔偿之后,如果开发商不,你还可以再次诉讼获得后面时段的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9小时前

开发商一直不给办房产证,协商不成,参考如下法条到开发商住所地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9小时前

按照条款,如果退房,则退款加利息。如果不退房,那就再等等,等的那段时间内,可以要求按日计算的违约金。
这二项选择字面意思不难理解。
你所谓的赔偿,在合同条款内,指的是退房时的利息或者等房时的违约金。

热心网友 时间:9小时前

很明显,这个合同条款有些不公平,有利于开发商,你可以要求按照参照相关违约或赔偿条款,对你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走诉讼程序,极有可能会支持你。具体可以联系本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9小时前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流程是什么?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至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

3、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

4、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

5、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6、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7、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8、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

开发商为什么迟迟办理不了房产证呢?

有可能是开发商摊子铺的太大,资金吃紧,钱很多都是贷来的,有些房产证干脆是抵押在银行了,都是要交利息的,最后有些手续一直没办完,房产证延迟。

或者是有些违规的罚款,比如改设计,加高楼层都会被罚款,还有大修基金,消防设施啊,某些税金……诸如此类,都这些开发商没有挪出足够资金来交钱造成的。

如果房产证部分人没有拿到,那么建议再等等,毕竟打官司是一件费时费力废财的事情,如果最后小区大部分人都迟迟拿不到房产证,那么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请个律师再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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