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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3分钟前
我国法律并未特设残疾人离婚抚养权优先规则,抚养权归属依据孩子成长及教育最有利原则判定。若子女不满两周岁,原则上判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则按对子女成长最有利原则裁决,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受父母离婚影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双方子女,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责任。不满两岁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岁,父母对抚养权协商不成,则将根据双方具体条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若子女已满八岁,则需尊重其真实意愿。
综上所述,残疾人离婚时争抚养权并不享有优先权,裁决主要依据孩子成长与教育的最有利原则。不满两岁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岁以上,则根据对成长最有利的原则判定,另一方需承担一定抚养费用。离婚后,父母双方仍需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若已满八岁的孩子,则应尊重其个人意愿。法律对残疾人离婚抚养权问题并无特殊规定,抚养权归属需综合考量孩子成长与教育情况,以及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
在此情况下,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争抚养权时,抚养权归属主要取决于对孩子成长与教育的最有利原则。不满两岁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两岁以上的孩子,将根据双方的具体条件和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作出判决,并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离婚后,父母双方仍然需要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若孩子已满八岁,则应尊重其个人意愿。法律并未为残疾人提供抚养权优先权,抚养权的裁决需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以及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