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潮评丨私人陪游,不可“赔”掉安全与规范

2024-12-17 来源:我们爱旅游

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项向荣

源:小红书网友

近年来,陪玩陪聊帮拍照的“私人陪游”兴起,“朋友式导游”、“出助手”、“本地美食资深探秘者”……社交平台上此类招揽业务的帖子很多,吸引了年轻群体,还成为年轻人社交的新方式。

“私人陪游”与跟团游、自助游相比,它既有“想去哪就去哪”的灵活,又解决了规划行程等麻烦,它的魅力在于其提供的自由度和个性化服务。对于游客而言,选择陪游服务意味着可以摆脱传统旅行团的束缚,按照自己的节奏和兴趣去探索目的地。同时陪游者通常具有丰富的当地生活经验,能够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文化,体验真正的风土人情。所以该模式对促进旅游服务创新具有探索意义。

但“私人陪游”有个硬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从事导游活动应当取得导游证,导游为旅行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业务。严格来说,如今的很多“私人陪游者”可以被称为“黑”。

其次,正因为陪游者没有基本的导游资格,所以缺乏应急专业技能,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无法给游客提供必要的援助,特别是安全保障。这种所谓的“私人陪游”很少签订正式的合同,那么,一旦双方发生纠纷,该如何依法维护各方的权益也是个难题。如果在行程中发生意外,例如游客突然摔倒受伤,旅行社可以报险,并且有相应的流程和处理方法尽快处置,从而最大限度保障游客的出行安全,而个人承接则无法为客人提供类似的保障。此外,有的“私人陪游”收费高,服务水平却一言难尽,甚至少数人以陪游服务为幌子提供有偿擦边服务等。这些乱象都让“私人陪游”蒙上阴影。

“私人陪游”兴起,折射出的是旅游个性化需求与服务标准化的矛盾。它与传统导游业务存在一定差异,不能简单等同。如果要用规制导游业务的法律规定去对其进行规范,实际上也不现实。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该新兴服务的管理,出台具有指导性的政策对服务行为进行界定,明确服务标准,让“陪游”服务走入正轨有章可循。同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从业者资格审核,在此基础上建立配套服务措施,提供一定的社会化支持,有效帮助游客规避风险,提升服务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私人陪游”正处在摸索阶段,应当对它持审慎包容态度。但无规无序的情况一定要改变,安全和规范是“私人陪游”的前提,及时引导和监管是保障“私人陪游”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