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xx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 通知》精神,现将我校 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放假安排 :
4 月 4 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有关要求 :
(一)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安排专人值班;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稳定及法制教育,提醒外出度 假的师生员工注意旅途安全,注意预防疾病侵害,倡导和遵守文 明新风尚。
(二)各有关单位要在放假前开展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化解 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请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于 3 月 31 日前将本部门 校办发〔20xx〕5 号 ·2· 清明节值班表(电子版)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分别报送学校办公室信息督办科和保卫处。
特此通知!
x办公室
20xx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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