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政务大厅整改汇报
关于政务大厅窗口办事难问题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
近两个多月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整顿完善政务大厅管理的意见》(经发„2015‟3号)文件精神,我们结合前段时间通过多种渠道查找、梳理出的政务大厅窗口办事难问题,组织各相关单位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逐项整改,做到软件、硬件建设双管齐下,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目前已取得了初步整顿成效。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硬件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
重点是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完成了政务大厅改造建设工程。为了不影响群众办事,大厅的改造建设主要利用周六和周日休息时间进行突击,没有耽误正常的工作。通过改造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大厅环境,完善了设施和功能,不仅为大厅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提供了一个舒适、温馨的工作和办事环境,而且有效地改善了环境卫生秩序,使大厅呈现出卫生整洁、秩序井然、车辆停放有序的良好局面,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塑造了大厅良好的对外形象,赢得了办事群众的交口称赞。
一是打通了东、西两个大厅,整合为一个大厅,彻底解决了以往设置两个服务大厅,群众办事不清楚该去哪个大厅,经常进错门,以及办事中有时因涉及多个窗口、东厅、西厅出出进进来回跑、跑冤枉路的问题。
二是新安装并启用了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各个窗口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结情况等内容,让群众知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促进了窗口单位“阳光作业”,提升了办事透明度。
三是完善了大厅功能,解决了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上卫生间不方便,以及冬冷夏热的问题。
四是彻底解决了大厅内外环境卫生秩序脏、乱、差的问题。通过
修缮,解决了二楼卫生间以往长年漏水、影响大厅环境卫生的问题;改造建设了工商局专用门厅,改变了以往政务大厅和工商局共用一个门,两家工作人员和办事人员来往混杂、秩序混乱的现象;在大厅外规划了机动车停车位和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存车处,扭转了以往各种车辆乱停乱放、秩序混乱的局面。
此外,加快配备能够对窗口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效能监察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二)强化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坚持应进必进原则,着力完善大厅“一站式”功能。一方面根据工作需要,新增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药局窗口,进驻了食品流通许可项目。另一方面,正在组织编办和政府法制部门,结合上级精神,对各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定,确保应进必进。同时明确了一条纪律,今后,所有纳入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变更或取消外,各部门不得随意调整进厅项目,确需调整的,必须报县政府批准。
二是推进权力入驻,着力提高大厅现场办结率。为了有效解决“人在窗口、权在窗外”的问题,确保窗口能办事、办成事,进一步提高即办件的办件比例,使一般性事项都能在窗口直接办理,一方面,先后组织召开三次专门会议,要求各部门对派驻窗口充分授权,选派分管领导到政务大厅任首席代表,按照“单位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的要求,明确首席代表工作职责,建立首席代表带班制度。并启动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县范围内,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审批权限与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需上报的可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目前,进驻大厅的19家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已全部刻就,首席代表正在考察确定。另一方面,新推行了窗口单位“一把手”定期驻厅办公制度,为办事群众提供了极大方便。
三是启动推行了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着力提高办事效率。主要是对确需会审或现场踏勘不能在窗口直接办理的事项,由办事群众来到大厅后首问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承诺件的规定负责联系督办,严格执行“窗口受理、限时办结”的原则,不得让申请人既跑
大厅,又跑部门,彻底结束了一些窗口单位以往“只挂号不看病”、“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历史,有力地维护了“一门受理”的严肃性。同时要求各窗口单位对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决定的事项,必须书面说明理由,给办事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此外,加快启动并联审批新机制,大力实施流程再造,整合审批环节,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对需要多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企业登记等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实行并联审批会商、会审、会签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办事中部门相互扯皮、推诿、踢皮球的问题。目前,并联审批办公室正在加紧筹建中。
四是引深纪律作风整顿,着力提高队伍素质。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调整后,新的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廉洁、高效、规范、服务、便民”的理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了考勤考核要求,加大了工作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不断引深大厅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同时,细化完善了大厅服务规范,每
天上午十时组织开展工间操活动,并利用每周五半小时例会时间,加强了文明礼仪、文明用语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目前,大厅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和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改观,上班期间脱岗,接、打电话,闲谈聊天等现象已基本杜绝,接待群众笑脸相迎、态度热情,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彻底改变了以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局面。
五是合理整合窗口,着力打造一流服务平台。一方面,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在大厅醒目位置增设了一个导办服务台和一个接待群众办公室,不仅强化了自身监督、管理和服务等职能,而且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咨询和监督举报投诉。在此基础上,正在筹划建设一个中心综合窗口,力争打造一个政务大厅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更好地服务全县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目前,相关工作人员的考察选拔正在加紧进行。另一方面,本着就近、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经认真梳理,对一些业务相关联的单位就近安排窗口,比如工商、质监、食药等部
门的窗口相毗邻,环保、住建、发改、国土等部门的窗口相毗邻,力求在服务细节上做到精益求精。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窗口工作人员普遍有畏难情绪,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
有的窗口单位派不出工作人员,存在临时返聘退休人员和人员频繁轮岗的问题。二是带班领导入驻大厅难度很大。究其原因,一个是窗口单位主要领导不想放权、不愿派,一个是分管领导怕出问题不敢去、思想畏难不愿去。三是主要领导定期入驻大厅现场办公的积极性不高。目前能真正落实、发挥作用并坚持下去的只有金城派出所一家。四是相关部门对各窗口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的梳理核定工作进展缓慢。
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要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实施强有力的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成果,查找不足,整改问题,特别是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整顿完善政务大厅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逐条逐项抓落实,着力在健全机构职能、规范项目进厅、打造一流服务平台上做文章,在健全监督体系、强化责任追究、深化效能监督上下工夫,在创新运行机制、规范运行模式、提高办事效率上见成效,进一步树立政务大厅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的良好形象,为促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篇:政务大厅考核办法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窗口 单位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对区政府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特制定《天
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驻区政府政务大厅的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
窗口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
第四条
进驻区政府政务大厅的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考核,并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各级各单位综合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第二章 考核形式与程序
第五条 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政府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民主评议与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进行。
(三)考核结果经区政府政务大厅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区绩效考核中心。
第十一条 对各窗口单位的月考核和考核情况由区行 政审批服务中心通报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三章 窗口单位的考核项目和内容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按照区委、区政府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规定派驻窗口工作人员:
(一)未按规定固定窗口工作人员或中途无故更换窗口工作人员的,每人次扣5分;
(二)派驻的窗口工作人员不符合条件且未经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审核同意的,每人次扣5分。
第十三条 各部门和部门窗口应当严格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区政府政务大厅集中办理:
(一)按规定未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的,每项扣5分;
(二)行政审批事项仍在原单位或其它场所受理未进入政务大厅的,每项扣5分;
(三)行政审批事项已进入政务大厅受理,但其关键环节仍在本部门受理的,每项扣5分;
(四)在政务大厅窗口受理,但未通过窗口取件的,每项扣5分; (五)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转给部门处理的群众投诉或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答复的,每逾期1天扣4分;
(六)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出现问题,申请人不满意并 经查证属实的,或者被区上领导或区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 次扣10分。
第十七条
各窗口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一)上班时间窗口无人值守、无人接件的每次扣5分;(二)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被扣5分的,扣该部门窗口2分,以此类推;
(三)窗口办公区内不整洁,卫生状况差的,扣窗口5分。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窗口单位可以加分:(一)窗口单位将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的,每项加5分;(二)主动提出压缩承诺时限的每项加5分;
(三)窗口积极配合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的联审件办理、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受到申请人和有关部门及领导肯定的,加5分;
(四)窗口单位受到申请人书面感谢,并经查证属实的,每件加2分; (五)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加分的原则,每件加3分;
(二)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禁止饮酒或酗酒后上班,违者扣3分; (三)在工作窗口吸烟、吃东西,或者串岗聊天的,每次扣2分; (四)工作时间嘻戏打闹、打瞌睡的,每次扣2分;(五)工作时间将他人带入工作区内聊天、上网的,每次扣3分;
(六)工作时间玩游戏,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或软件每次扣5 分; (七)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的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半天)扣5分。 第二十一条 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热情服务,并
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一)因工作态度问题引起投诉或者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
(二)部门窗口不能按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政务大厅的工作要求办理联合审批事项的,导致审批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次扣5分;
(三)当事人对办理事项结果不满意,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件扣2分。
(四)以任何形式向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的,每次扣10分。
第二十四条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查证属实的,可以加分:
(一)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服务,特事特办,事例典型的,经区行政审批中心确认后加3分;
(二)受到当事人的书面感谢或表扬的,每次加2分;(三)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加分的 原则,每人加3分;
(四)窗口单位获“流动红旗”一次,考核时,该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每人加2分。
第二十五条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优资 格:
(一)窗口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二)在22个工作日内,被群众连续两次投诉且经查证属实的;
(三)年超期办件3件以上或同一行政审批事项超过3天以上的; (四)违反行政许可法有关受理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原单位,并通报本单位和有关上级部门:
第三十一条 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窗口工作人员所在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应将
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职务晋升等的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监督渠道、办事结果的“六公开”,坚持公开、公正、便民、廉洁、透明、高效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制定街道政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要求
1、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开拓进取,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树立起忠于职守、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人民公仆、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勤政高效、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的仪表形象,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2、全面推行公示制,工作人员在办公桌上要置放桌牌和挂胸牌上岗。公开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来办事的群众,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准备材料。在承办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管理制度《政务大厅管理制度》。“窗口”单位必须保证在工作时间内有工作人员在岗,不得以经办人员外出或其他原因拒绝收件与办事。
4、严格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机关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不乱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准吃拿卡要,收受礼品,不准接受会影响公正处理公务的宴请。
二、违诺处理办法
社区领导和干部有如下行为的,应当情况给予处理:
1、在执行公务时,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的;
2、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4、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5、故意不按办事时限办完手续的; 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上述行为情节轻微者,给予效能告诫,不够效能告诫的,应给予诫勉教育,情节严重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投诉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本街道工作人员的违诺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1、在社区政务大厅设立投诉处,接待群众的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2、在办公楼前设立“投诉举报信箱”。 3、设立投诉举报热线。
第四篇:业务服务大厅创建最美政务大厅汇报
建章立制,阳光服务,展民政风采
———河北省英烈纪念园管理处创建最美政务大厅情况报告 省厅机关党委:
为落实厅党组“提升素质、转变作风、为民爱民、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结合省直工委创建“美丽河北最美政务大厅”的相关要求,管理处党委制定了《创建最美政务大厅实施方案》,计划在管理处业务服务大厅进行创建工作,以展现民政工作风采。
河北省英烈纪念园管理处业务服务大厅,作为省民政厅为民服务窗口之一,担负着全省殡葬行业服务理念、业务素质、服务规范的引领示范作用。该服务厅承担着纪念园墓地业务办理、墓区维护、殡葬政策解答等三大类二十多种业务办理服务工作,历年来工作服务满意度达99%以上,充分展现着民政为民爱民的窗口形象。
在创建过程中,管理处党委以落实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为重点,严格要求,开拓创新,打造“业务服务大厅”的美丽亮点,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提质提效文明服务
流动红旗的颁发。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管理处业务服务大厅共有工作人员6名,平均年龄35岁,均具备大学以上学历,业务素质和工作潜力较为突出。管理处党委根据人员特点,狠抓职工队伍建设,从“三抓”入手培养,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打造优秀人才队伍。一是抓职工思想建设。通过“提升素质、转变作风、为民爱民、争创一流”为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培养大家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精神,提高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规章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等相关制度严格管理,对业务流程、服务态度、仪容仪表、工作考勤等进行定期考评,并统一着装,严格请销假制度,努力实现管理制度化、服务温馨化、工作规范化,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在服务工作中要求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多沟通、多协调,出现问题依规处理;三是抓业务水平提高。让职工通过集体学、分组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建立周立会制度,通过职工间的相互交流、提问解除服务工作的难点、疑点,让职工依规守矩为客户提供殡葬服务,讲解殡葬政策,将个人随意性降到最低,实现标准化服务和规范性政策解答,以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以政务规范为标准,全面建设阳光服务大厅 首先加强管理,规范制度,服务高效。管理处为确保业务服务大厅的高效运转,完善了“三项制度”。一是即时办 理制。对简便的一般性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现场办结;二是服务首问负责制。对需经审核无法立等可取的事项,由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并承诺在规定的许可时限内办结;三是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客户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所需提供的全部材料,不出现遗漏,避免客户来回奔波。
制度公开,运行透明,接受监督。管理处制定了《河北省英烈纪念园管理处业务管理科工作职责》、《服务公开承诺制度》以及《业务办理须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公示,让客户直观的了解到办理业务时应注意的事项。对于职工同时,将“河北省民政厅文明服务公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
专栏摆放在大厅正中,以做好政策宣传,展示民政窗口服务形象,使服务大厅政策规章透明,服务阳光规范。同时,管理处严格实行“五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理程序公开、政策依据公开、提供材料公开、服务时限公开。将各类审批、核准等事项的办事依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等内容均在网站和大厅设置的触摸屏上进行公开,同时公布投诉举报和监督电话,努力将阳光政务建设推进到底。
提质提效,文明服务,转变作风。管理处在业务服务厅设置了共产党员示范岗、便民服务台、军烈属优先等特色引导服务岗位,推进贴心服务、温馨服务,深入开展“提升素 质、转变作风、为民爱民、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耐心回答客户提出的疑问,以实际行动落实“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承诺,建立标准的“四零”服务窗口,做到“服务有五声”,即:客户来时有问候声、客户走时有道别声、客户问时有回应声、服务之前有提醒声、服务不周有道歉声。
三、加强硬件配备,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为使客户在服务厅有序办理业务,方便了解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承诺,管理处在服务大厅配备了电子语音叫号机、触摸屏、电子即时服务评价器等设备,实现了智能化服务和监督,达到了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的目的,使职工有效尽责,让客户全心满意。
公墓碑文排版是我园特有的服务项目,即客户提供已写好的纸制碑文,交由业务人员在服务厅柜台电脑内进行标准化排版,完成后由客户进行确定的业务服务项目。为了方便客户及时确认碑文的排版情况,管理处在每个服务窗口均设立了分屏显示系统,即客户在柜台外等待业务人员排版时可随时通过柜台外屏幕看到业务人员的排版情况,及时可与业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受到了来园客户的一致好评。此项举措是管理处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的有效工作之一。
为让客户感受到民政窗口服务的人性化管理,管理处在 服务厅客户休息区,增配了大型电子屏,轮椅、饮水机、沙发、伞架、报刊栏及食品冷柜等公共服务设施,使客户在等待办理业务的同时通过电子
屏了解园容园貌,了解殡葬法规,了解业务办理流程,使客户轻松办事,满意而归。
四、以服务满意为标准,努力提升窗口形象
由于管理处严格规范管理,截止到目前,业务服务大厅没有发生一起业务超时事件,并且在“提升素质、转变作风、为民爱民、争创一流”为主题实践活动中突出表现,受到客户们一致好评。
目前,管理处业务服务大厅的各项工作基本上达到了“三满意”。一是寻求自己满意。工作中,大家主动牺牲休息时间,上班早到一刻钟,放弃中午休息时间,下班晚走半小时,认真办理每一份业务。对各项工作精益求精,做到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保质保量地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二是让上级满意。2010年一名工作人员被省直工委评为三八红旗手,多名工作人员评为省厅优秀共产党员、单位先进工作者。三是让群众满意。我们将心比心,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把客户的意愿作为指导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客户的评价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尺度,把服务社会作为各项工作的第一职责,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发生,努力为客户办实事,办好事。真正成为了民政系统执政为民、服务社会的亮丽窗口。最美政务大厅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虽然我们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很多方面还需要完善,工作标准还需进一步提高,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今后我们将继续以创建“最美政务大厅”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开创进取,使最美政务大厅建设再上新台阶,让“提质提效文明服务”成为不走的流动红旗。
2017年8月29日 第五篇:政务大厅七项工作制度
十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严肃有关工作纪律,抓好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规范化、长期化建设,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值班制度
参加便民服务中心集体办公的单位和部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当日值班的单位要认真搞好服务心内外环境卫生,每天上班之前将室内全部打扫一遍,保证办公桌、椅子、地面、门窗、空调等整洁卫生,报刊杂志要摆放整齐,清理废纸篓垃圾,下班前关好门窗、电灯和其它电器设备等,保证安全。
二、考勤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办公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原则每天早点名结束后立即到大厅上班,下午要按时上班,正常上班期间不得脱岗、离岗,若需下村和开会的,向当日值班领导请假,并在去向牌上标注,事情办结后要及时销假。值班班领导有事的须向社区主要领导请假,并协调好代班人员。
三、持证上岗制度
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原则上从早点开始算起,要求统一配戴上岗证,上岗证配戴要显眼、端正、严肃,每个人都要保管好自己的上岗证,不得随意丢放,四、AB岗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内窗口单位实行AB岗工作制度,每个单位都要安排好本单位在大厅内当班人员,原则上窗口单位每天至少有1人在岗,并要将班人员安排表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备案。
五、限时办结制度
1、对上级交办的事务,必须按时完成。 2、对人民群众来社区办事的必须立即就办。
3、对没有正当理由而拖延不办,贻误时机,并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责任追究制度
1、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事件,要追究主要领导行政责任。
2、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造成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3、对不执行党工委、管委会决定,给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造成被动的,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处理。
七、首问负责制度
1、接待人员对到社区政府办事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微笑服务,对来客提出的问题要细心倾听,指明有关人员办公地点及去向,不得推诿,不得明知故作不知道。
2、接待上访必须按照“宣传政策,正面劝导,不乱许愿,依法办事”的信访指导思想,认真热情地做好接待工作,及
时地、实事求是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3、接待领导代表同级党委政府全权负责处理当日事务,对重要、重大的问题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4、值班领导接待的上访问题,没有得到处理的,仍由原接待人负责处理。
5、社区管委会所有人员都有为来访者提供方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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