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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2023-04-20 来源:我们爱旅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文件 农电〔2011〕2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各省公司:

8月4日至9月11日38天时间内,相继发生了广西玉林北流“8.4”劳务外包人身触电事故、广东汕尾陆河“8.8”劳务派遣工人身触电事故、贵州凯里台江“9.5”农电工干私活触电事故、贵州安顺“9.11”农电基建外包工程人身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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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起农电人身伤亡事故。5月7号还发生了贵州兴义市电力公司“5.7”代管农电人身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安监部、基建部、农电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布置相关省公司开展事故处理和分析调查工作。

这五起人身伤亡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涉及县供电企业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农网基建外包等问题。事故不仅仅暴露出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日常作业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也暴露农电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深层次的问题。

现将五起人身伤亡事故情况予以通报,并提出进一步强化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请各省公司加强农电企业安全管理。

一、事故简要情况

(一)贵州兴义市电力公司“5.7”人身事故

5月7日9时20分,兴义市电力公司(兴义供电局代管)马岭供电所接到用户反映缺相。9时28分,马岭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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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值班副所长安排工作负责人赵某、工作班成员李某、丁某三人进行故障查找和抢修工作。9时50分,发现10kV砖厂线31号杆(耐张及分支杆)主线A相引流线烧断。于是赵某让李某、丁某在31号杆处等候,他到马岭开关站进行停电操作,并告知李、丁二人待停电后再进行抢修。

10时16分,赵某按照调度值班员的指令将10kV砖厂线由运行转检修,并通知丁某登杆验电挂接地后可以开始工作。10时20分,赵某考虑到现场只有一组接地线,打电话丁某(李某接的电话)要求将接地线挂在负荷侧,但丁某执意将仅有的一组接地线装设在31号杆小号侧(电源侧)。10时36分,丁某在用新的导线和并钩线夹对烧断的A相引流线进行搭接的过程中,因用户侧自备发电机启动引发触电,后经120急救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二)广西玉林北流“8.4”劳务外包工人身触电事故 4日上午9时30分,北流市恒泰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流营业点主任吴某(兼任北流市恒德电力工程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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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11施工队队长)安排恒泰农电公司北流营业点高压班成员邹某和陈某(二者同时也是恒德公司第11施工队成员)处理前一天发现的碧桂园#1专变高压计量互感器喷油故障,邹某等拉开碧桂园专变高压侧刀闸、隔离故障专变后,向调度申请试送。

10时左右,吴某接到北流市恒德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德公司)工程部主任庞某的电话,通知更换烧坏的碧桂园#1专变高压计量互感器(4日早8时左右,碧桂园房开公司委托恒德公司更换烧坏的专变高压计量互感器)。

12时17分,调度对10kV丛义线021刀闸后段线路试送不成功后,电话通知邹某对021刀闸后线路巡线。14时30分左右,邹某等人见021刀闸后线路未恢复供电,便利用线路停电间隙对碧桂园#1专变高压计量互感器进行更换。16时左右更换完毕,申请试送,调度根据上午试送情况未同意,要求继续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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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时23分左右,邹某等人发现丛义15队台区变压器有漏油情况,拉开令克后再次向调度申请试送,之后未再与调度联系。18时许,吴某得知10kV丛义线试送仍不成功,就与邹某、陈某以及赶来增援的另外三人一同继续查线。19时35分,六人结束当天巡线未发现故障点的情况下,决定终止巡线,解散回家。另外三人自行返回,邹某、吴某、陈某3人在返回途中,因怀疑下午更换碧桂园#1专变高压计量互感器时,线路避雷器没有处理好,决定返回检查。19时50分,邹某在未验电、未挂接地线、未使用安全带、未扣好安全帽,也未履行任何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攀爬上杆。与此同时,北流供电公司调度根据邹某的申请组织对线路进行试供,约19时51分,邹某先是检查了用户高压互感器后,站在高压刀闸支架的撑铁处,右手抱住电杆,在左手检查避雷器时,误碰到中相避雷器触电,身体沿支架水平支架翻转,头部朝下倒栽着地。现场人员马上展开现场急救工作,同时拨打120电话。120救护车20点10分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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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后进行了全力抢救,20点40分医生宣布邹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北流市恒泰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泰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是独立法人单位,通过与北流供电公司签订代管理维护合同的形式承包农村供用电部分劳务业务。北流市恒德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德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是独立法人单位,通过承包合同的方式,承接北流供电公司35kV及以下送电变设备安装、检修、试验等业务。

(三)广东汕尾陆河“8.8”劳务派遣工人身触电事故 8月8日16时41分,汕尾陆河供电局劳务派遣工彭某(死者)接到大径村村民报障电话,在没有汇报的情况下,独自一人进行故障检查。彭某巡视发现220V大径村配变美社自然村分支线(绝缘铝芯线BLV-25 mm2)在#126杆处断线,电杆倾斜。17时15分,彭某便将检查情况电话报告运行维护班长陈某,要求第二天安排施工单位前来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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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由于掉落的导线横过路面且带电,会给过路的行人带来危险,彭某在对绝缘导线断口处进行简单包扎后,站在距离#125杆3米左右的地方,抓住绝缘导线往回拖拽并卷绕堆在地上。在卷收过程中(已卷收导线24米)右手掌心不慎触碰带电绝缘导线裸露的驳接接头,触电倒在潮湿的路面上。

17时55分,村民张业昂发现彭文权触电后,电话告知上护供电所农村电工张洪少和大径村村委会主任张小活。17时59分,张洪少打电话叫在事发地点附近上班的儿子(大径水电站工人)立即到10kV老城线#43(大径)配变拉开220V低压隔离刀闸,自己立刻从家里赶往现场救人。

约18时,河田所接到大径村村委会主任报告后,立即安排运行维护班人员赶往现场核实情况并施救。19时左右,120急救车到达现场,经医生检查,确认彭某已经死亡。

(四)贵州凯里台江“9.5”农电工干私活触电事故 9月5日9时左右,台江县磊鑫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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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某在台江县老茶厂门口(事件发生地点),准备用吊车起吊路边的搅拌机,发现起吊上方有380V电力线路,担心起吊过程中会碰到电力线路,便去城关供电所申请停电。在街上,陆某碰到台江供电局城关供电所农电工杨某(死者),便将起吊搅拌机担心碰到电力线路的事情给杨某说了。杨某在未请示供电所任何领导的情况下,私自与陆某到老茶厂门口进行现场查看,并协商给其500元钱帮忙处理。杨某收钱后,便回供电所,取脚扣、安全带等工具。

9时30分左右,杨某独自一人到现场,登上3号杆,带电解开3号杆至4号杆连接的低压引流线,使4号杆后段分支线路停电。10时30分左右,吊车在起吊搅拌机完毕后,陆某和吊车司机离开现场。

10时50分左右,杨某在3号杆上,恢复完毕3号杆至4号杆低压引流线后,准备下杆时,右手抓握横担,左手掌不慎误碰边相裸露低压导线,造成人身触电。11时42分,杨某经台江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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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贵州安顺“9.11”外包工程人身事故

贵州安顺供电局外包的10kV刘东线新建工程由贵州黔冠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黔冠公司”)承包,黔冠公司又将土建和立杆分包给湖南湘中输变电建设公司(简称“湘中公司”)。

9月11日,湖南湘中输变电建设公司计划进行安顺供电局农电基建项目35千伏刘官变10千伏刘东线送出工程102~105号杆的立杆工作。8时30分,湖南湘中输变电建设公司聘用工王某强(工作负责人,死者)带领王某新(死者)、郭某(辅工,伤者)等12人在组立并夯实102号杆后,拆除立杆工具铁抱杆过程中,因王某强施工方法不当,导致牵引铁抱杆的钢丝绳从地装脱落,造成铁抱杆直接倒向邻近的带电10kV东屯线金齿支线(39号杆至40号杆间)C相导线上,王某新、郭某被钢丝绳碰及触电倒地。王某强立即用木杆进行施救,先使郭某脱离了电源,随后试图用木杆挑开王某新身下的钢丝绳时,因站立位置不当,触及王某新身体后触电倒地,且脸部、脖颈在倒下后接触到带电钢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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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造成持续触电。

在相关人员赶到现场,采取隔离措施,将王某强、王某新救下后,经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王某强、王某新已死亡,随后将郭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二、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

以上五起农电事故,不仅仅暴露出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还存在较大漏洞,也暴露出大量农电企业上划后,相关省公司、地市供电局专业管理延伸工作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等深层次的问题。

(一)专业管理延伸还不到位。根据一体化管理要求,省公司、地市供电局各专业部门要将县级供电企业相应业务纳入专业化管理,但部分单位的专业部门对县级供电企业的管理,更多的是采用召开专题会议、转发文件、下发管理要求、督导检查等方式方法,未能全面了解、有效把握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效率。没有真正将“一体化”的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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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和漏洞,未按照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人员认真梳理其具体的职责范围。对于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农网基建外包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以包代管”。对于一线员工的习惯性违章,管理人员未进行检查和闭环管理,对于工作只有要求,没有固化的措施。事故分析与反思没能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各部门、各专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领导层、管理层、执行层没有真正汲取以往的事故教训,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三)农网运行维护机构设置不健全,力量薄弱,监督不到位。部分县级供电企业以业务外包的形式,由三产、多经企业负责农网运行维护,造成业务流程混乱、角色混淆,设备运行维护的工作质量、检修、故障处理流程执行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督缺失。

(四)用户双电源管理缺位。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双电源(含自备电源)用户基础管理资料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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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部分县级供电企业未对带有自备电源的用户签订《电力调度协议》和《双电源用电协议》。对双电源用户(含自备发电机)的自备发电机、防止倒供电装置没有进行严格管理,未健全相关档案,未检查防止倒供电装置的配置及运维情况。

(五)班组管理不严格,班员的纪律性不高。供电所故障处理不规范,存在管理盲点。部分供电所班组“班前会”未检查员工衣着及安全防护用品的配戴是否符合要求,对员工的纪律教育不到位,员工上班期间的行为随意,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及配戴安全防护用品、没有请示汇报就私自外出甚至外出私接工作等现象。

(六)工程安全管理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部分农网项目组织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责任传递机制未建立,工作责任制不明确,业主管理流程不完备,监理不到位。

三、公司农电安全生产当前面临的形势

2009年公司将农电安全事故纳入报告统计和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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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考核范围以来,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农电事故大幅度减少。然而,近期发生的五起农电事故,给农电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农电安全生产面临严峻形势。

(一)农电安全生产责任范围扩大,农电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随着大量县级供电企业逐步上划,农电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公司安全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压力和责任加大,工作量剧增,相关人员业务素质、管理水平等方面都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快一体化步伐,缩短“磨合期”。

(二)农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近期的农电事故充分暴露了地市供电局、县级供电企业农电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部分地市供电局层面履行农电安全管理职能不到位,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强化农电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反违章,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县级供电企业班组管理、供电所管理、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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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农网基建外包等方面问题仍然突出。部分县级供电企业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队伍建设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自身安全意识淡薄。部分县级供电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作风不细不实,安全生产管理浮于表面,农网运行维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合理,说明部分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状况未能有效改观。

(三)农网工程建设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集中在2011年四季度集中开工建设,外来施工队伍众多,点多面广,加之面临的电力建设外部环境日益复杂,农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业主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兼管的在建工程数量过多,工程安全管理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工程安全科学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农网工程建设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四、下阶段农电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农电安全管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农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事关公司安全生产大局稳定。各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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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要按照公司推进“两型两化”,实施“两个转变”的要求,以更加到位的管理、更加扎实的工作,采取措施迅速扭转农电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再次发生。下阶段农电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要点如下:

(一)加大地市供电局对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各省公司要建立地市供电局的农电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考核制度,督促地市供电局充分发挥在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地市供电局要加大对所辖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考核力度,充分利用地市供电局的管理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通过加强对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力度,有效提升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县级供电企业基础管理工作

要扎实做好县级供电企业基础管理达标创优工作,加快达标创优工作的推进速度,以达标工作为载体,发挥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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