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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投资策略及电力项目投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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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投资策略及电力项目投资思路

中国融资 来源:博锐管理沙龙 点击数:555 更新时间:2006-6-13

能源投资策略及电力项目投资思路

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当前在能源投资方面应以电力行业作为重点投资方向,而且应将国家已批准立项的单机容量在30万KW以上的燃煤火电项目作为投资突破口,主要原因如下:

1.从行业进入难易程度看,煤炭及电力行业相对油气行业要容易。按2004年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原油及天然气的开采除采取项目审批制度外,还需取得石油开采权或天然气开采权,而电力项目则主要采取项目审批制度。从以往实践看,油气开采尚未有民营资本介入,而电力行业的投资虽仍以国有资本为主,但同时还是出现了外资、民营资本及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煤炭业则除了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开发项目由国家审批外,一律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2.从经营管理的角度看,电力行业优于煤炭行业。虽然煤炭行业的上游在政策上也和电力行业一样放开,但目前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有30000多家,平均年开采规模仅为6万吨,仅为国家要求的最低年产30万吨的五分之一,行业面临一个重组的局面。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煤炭业还涉及安全、小煤窑侵蚀、运输、地方利益保护等许多棘手的经营问题。相比之下,电厂项目在技术、管理及经营环境等方面要优于煤矿项目。

3.从电力行业本身看,我国人均用电量还不到世界人均的一半,发展空间巨大,目前“发输配售”四个环节中的发电领域已对外放开,正是进入该领域的良好机会。在发电领域,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资源国情又决定了电能结构是以火电为主,水电、核电、风电等为辅,火电在单位造价,上网销售、建设周期及经营管理方面等方面较其他类型电厂有一定优势。

4.从项目投资规模看,单机容量在30万KW以上的煤电项目较适合公司投资。按目前情况,每单位KW的煤电机组约需投资4000-5000元,则60万KW及120万KW的项目需投资30亿元及60亿元,按项目自身20%资本金要求资本金为6亿和12亿元,在单个项目中投资10%则分别需要6000万元和1.2亿元,有投资规模效应。

一、能源行业投资政策

根据《决定》要求,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有关能源行业的投资政策如下:

(一)能源

1.电力。

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火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热电站:燃煤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风电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核电站:由国务院核准。

电网工程: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2.煤炭。

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一般煤炭开发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煤炭液化:年产5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石油、天然气。

原油: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新油田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项目由具有石油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天然气: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新气田开发项目由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项目由具有天然气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国家原油存储设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输油管网 (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输气管网 (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省(区、市)或年输气能力5亿立方米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项目来源渠道

目前我国在电力行业上仍实行严格的进入管制,在电力生产方面则主要采取项目核准制度,我们拟根据这一特点,从以下多个方面获取项目信息,并根据项目情况和合作可能性决定参与的程度。

1、国家发改委

按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要求,火电站一律由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这意味着国家发改委是项目来源的权威部门。为了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政府审批工作透明度,发改委将定期对电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告。2004

年2月19日,国家发改委首次对外发布了电力建设项目公告(见附件),公告称,2003年国家共批准新开工的电站项目41项,总规模为3111万千瓦。到2003年底,国家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批准开工)的电站项目26项,总规模为1136.6万千瓦;已批准项目建议书(项目尚处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电站项目92项,总规模为8391万千瓦。这批项目中的处于可研阶段和项目建议书阶段特别是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项目将是我们今后重点研究的投资对象。

除了注意公开发布的公告外,我们还要与国家发改委的相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按国家发改委机构设置,发改委能源局负责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我们拟采取定期拜访、聘请顾问等方式,汇报公司的情况和投资目标,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支持,并向我们提供相应投资建议和投资信息。

(注:发改委主管副主任:张国宝,能源局局长:徐锭明,电力处处长:郝卫平)

2、各省级地方政府发改委

电力项目投资涉及土地、安全、环保、技术、资源等众多方面,没有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有力支持,工作起来必然势倍功半。因此,除了国家发改委外,我们还要有针对性地和我们拟投资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发改委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同时,在水电投资方面,按《投资目录》规定,除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KW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因此我公司如想参与条件较好的小水电项目投资也需要省发改委的核准和支持。

3、五大发电集团

电力系统在历史上长期保持垄断性,虽然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实施了厂网分开及发电划分为五大发电集团等一系列打破垄断的措施,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除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及中电投这五大发电集团外,其他想进入发电行业的资本仍或多或少地受到排斥。从目前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的项目来看,五大集团因所报项目规模大等原因明显受到扶持,而一些其他投资商所报项目则未被排上。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处长郝卫平说,目前,全国在建电力项目装机总容量1.6亿千瓦,其中约2000万~3000万千瓦没有通过立项审批,属于违规建设,约占总容量的1/5,一旦市场需求逆转,将自食苦果。因此,如果能参与五大发电集团的电力投资项目,投资成功率将高于其他项目。

4、公开招商信息等其他渠道

从国家发改委和各省发改委获得的项目虽然具有权威性,但项目有一定的时滞,在这个阶段的项目的规模、投资人及投资比例等重要内容往往都已经确定,我们再想介入的难度较大。而五大发电集团更是保持了一贯的排他性,一般不会和民营资本合营电厂,因此除了上述渠道外,仍有必要在公开招商信息等方面加强力度,可以通过“中国发电企业信息网”及各级政府网站的招商引资栏目中寻找项目来源,扩大项目选择范围。

综上,在人员齐备后,投资部将通过以上四个来源渠道,每月向公司提供一份项目名录,供公司参考。

三、项目投资范围

根据确定的以电力投资为主要突破口的投资策略,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公司项目的范围和条件。

1、电厂类型

根据中国的能源条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及上网条件看,我们应以单机30万KW以上的火电厂作为主要投资对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在谈到我国能源战略和政策时提到,中国在2000年的能源消耗总量中煤炭占69.9%;石油占25%;天然气和一次电力分别只占总量的2.8%和2.3%。从这组数据可以得知,中国的能源结构仍是以煤为主,而且根据中国的能源禀赋条件,这种结构今后20年不可能有太大变化。这从根本上决定了未来电厂的主流仍然是燃煤火电厂。

从产业政策的角度看,30万KW以下的燃煤电厂属于国家限制投资的项目。而风电和水电虽然属于国家鼓励投资的项目,但风力电站单位KW造价高,而小水电在上网条件上又受到地方电网的限制。

从目前我国的火电站技术应用水平看,目前60万KW的超临界电站技术应用水平已经成熟,

2、建设区域

我们在电厂选择区域上以参与华东及东南沿海一带的电厂建设为主。

从电厂上网条件看,东南沿海一带由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要高于其他地区,与用电量相关的人均GDP、工业发展水平均较其他地方高,因此对电力需求也要高于其他地区。

由于地理特征上的原因,东南沿海地区水电资源非常缺乏,来自上网电价低的水电竞争压力小。

在华中区域,由于三峡的建设,电网优先于电源点建设。

3、其他可选项目。

根据当前条件,以下电站在条件合适时,也可以考虑参与投资,

在东北、华北及西北地区,上网电价合适、煤矿运输方便的坑口电站。

为省会以上城市配套的电热联供燃油、燃气小机组项目。

电价、电量上网有保障的小水电项目。

国家已批准的风力发电项目。

四、项目投资标准

虽然从战略高度看,我国能源长期趋紧,电力发展也大有可为。但从电力发展的历史阶段看,也曾出现过电力过剩的阶段。为了保证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投资安全,我们一定要根据公司的特点,坚持自身在项目投资标准,不为上项目而上项目,只投资条件合适的项目,对于条件不合适,特别是与国家产业政策相背离的项目,我们坚决不上,

1、产业政策

目前,我国在电力行业上仍实行严格的进入管制,对于国家未核准的项目,在上网条件、煤炭供应、资金支持和土地等多方面均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要从资源利用、运输、区域和流域布局、结构优化等方面加强研究,对于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淘汰和限制发展的项目,坚决不参与投资。

2、财务标准

不同类型电厂由于成本结构的差异,上网价格差异也很大,水电的上网价格要远远低于火电价格,基本在0.20元/千瓦时以下,只有长江电力的上网价作为特例是按全国平均上网电价0.25元/千瓦时来计算的。而火电厂的上网电价普遍在0.35元/千瓦时以上,因为影响火电厂财务效益的主要有煤、折旧、财务及环保费用等各项成本(如下)就达到了0.28元以上。

煤炭成本。据以往分析,平均供电煤耗按照400克/千瓦时测算(2001年的平均供电煤耗为385克/千瓦时,平均发电标准煤耗为357克),1吨煤的煤耗可以供电2500千瓦时,如果按到厂价400元/吨煤测算,每度电的燃料成本为0.16元。

折旧。按每KW5000元的造价标准,按年发电5000小时测算,按火电厂7%的综合折旧率测算,每年每KW折旧350元,每度电的折旧成本约0.07元。

财务费用。按80%的贷款比例,按6%的贷款利率计算,每年每KW的利息为192元,折合每度电的成本为0.04元。

环保费用。新上脱硫设施,可能要新增投资相当于上电厂投资15%~17%的费用,以此计算,每度电新增成本约0.01元。

正因为火电厂上网电价相对较高,是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而且制定上网电价的过程非常复杂,往往与项目本身的具体条件和政府支持的程度密切相关,无法形成统一的标准,因此在财务指标方面,先暂时确定以下四项指标。(1)单位投资造价范围:不高于5000元/KW时;(2)年均投资回报率:10%;(3)项目内部收益率:10%;(4)投资回收期:15年以内。

3、管理标准

公司自身特点决定了公司在电厂的生产经营方面没有任何优势,因此,我们要以投资商的标准提出项目投资的管理标准,所投资项目要按公司法要求建立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通过参与董事会的管理来实现对所投资公司的管理,为保持一定的话语权,公司投资比例要确保公司在董事会至少拥有一席之位。如果条件允许,投资比例能达到34%以上,拥有重大事件否决权,则更为合适。

4、其他标准

火电投资项目:单机容量超过3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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