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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借调管理规定

来源:我们爱旅游


员工借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人员借调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外单位借调公司员工(借出)

第二条 外单位的定义

外单位指本公司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司和其它合法的团体。

第三条 借调的程序

1、外单位须向公司出具书面借调函,借调函应明确借调的人员和借调的日期、期限。

2、经公司研究并征求借调人员同意,由公司复函,并由总经理办公室代公司与外单位、借调人员签订三方借调协议;

第四条 借调期间的待遇

1、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津贴、医疗补贴、住院费用报销、劳动保障、

借调人员因工伤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其它福利由外单位负责;

2、公司仅与借调人员保持劳动人事关系;

3、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入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五条、借调期间的管理

1、借调人员须遵守外单位的管理制度,如发生违纪行为的外单位有权进行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经教育无效的可退回公司,但须提前30天通知公司,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借调人员,公司有权依据公司的有关制度追加处分。

2、如外单位没有按协议有关规定执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随时召回借调人员;严重损害借调人员利益的,借调人员可以随时回公司,公司可针对公司情况作出合理安排。

3、借调期间,如借调人员与公司的合同期满的,可与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未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及时向借调人员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视为与借调人员自动续约;借调人员也可与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借调人员与公司劳动关系终止,三方的借调关系也即自动终止。

4、借调协议三方,如任何一方因非过错原因需提前终止借调关系的,可与另外两方协商,但应提前30天通知,并协商对另外两方作出适当补偿。

第三章 公司借调外单位员工(借入)

第六条 借调的程序

1、公司各部门如需借调外单位人员,需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董事长研究批准,由总经理办公室按照公司的用人标准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借调。

2、总经理办公室代公司与外单位、借调人员签订三方借调协议。

第七条 借调期间的待遇

1、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与外单位、借调人员协商,在借调协议的中予以确定。

2、公司仅与借调人员发生借调关系,没有劳动人事关系。

第八条 借调期间的管理

1、借调期间,借调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发生违纪行为的,公司有权进行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经教育无效的可退回外单位。

2、借调期满后,用人部门需续借的,应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董事长研究批准后,方可续约。

3、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外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如不续约,借调协议也即自动终止,用人部门拟吸纳为正式成员的,需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董事长研究批准后,方可纳入正式编制。

4、借调协议三方,如任何一方因非过错原因需提前终止借调的,可与另外两方协商,但应提前30天通知,并协商对另外两方作出适当补偿。

第九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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