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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健身活动室管理制度

2020-01-17 来源:我们爱旅游
娱乐健身活动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合理有效地使用娱乐健身活动室的设施设备,

丰富院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健身器材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停止使用,并及时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报告管理人员进行维修。

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活动结束后,请随手关闭

门窗、电源。

不得携带宠物入室。

活动室开放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点、下午

2:30至5:30。

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时,参加活动人员要和气相

处,互相尊重,不得推搡抢位,高声喧哗。

爱护活动室内的各种设施,遵循设施的使用、操

作规则,不损坏设施,若故意损坏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进入活动室,必须穿运动鞋。为防止意外,建议

尽量穿着防滑、软底运动鞋,严禁穿皮鞋、硬底和带铁掌鞋使用运动器械。

讲究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涂。 禁止从事赌博、邪教、迷信等违法活动。 注意节约用电用水。

第十二条 严格按不同类型器械的操作规程操作,确保训练

安全。违章、随意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责任自负。

第十三条 离开活动室时自觉关掉活动器材电源、关灯、关

窗、关门锁门。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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