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桥二中公共财物损坏赔偿价格表
1、门:故意损坏各室门,根据损坏情况赔偿50---400元。
2、窗户:故意损坏各室门,根据损坏情况赔偿50---200元。
3、玻璃:没损坏一块赔偿50元。
4、课桌凳:根据损坏情况赔偿20---100元。
5、空调:2000元。
6、投影仪:2000元。
7、电子白板:5000元。
8、黑板:每损坏一处赔偿50元。
9、电器开关、插盘:每损坏一个赔偿15元.
10、灯棒(灯泡):每损坏一个赔偿20元.
11、电脑、打印机、复印机:200元。
12、窗帘:没损坏一块赔偿100元。
13、清洁工具(扫帚、洒水壶、撮斗、垃圾桶):没损坏一个赔偿20元.
14、墙壁:每损坏一处赔偿50元。
15、床:根据损坏情况赔偿10--50元.
16、水龙头:每损坏一个赔偿10元.
17、水管:根据损坏情况赔偿50---100元
18、餐桌凳:根据损坏情况赔偿20---50元。
19、实验仪器:故意损坏实验仪器,根据损坏情况赔偿5---100元。
20、实验设备:故意损坏实验设备,根据损坏情况赔偿50---200元.
21体育器材及健身设备:故意损坏体育器材及健身设备,根据损坏情况赔偿20---200元.
22、花草树木:故意损坏体花草树木,根据损坏情况赔偿20---100元.
23、阅报栏:故意算坏报栏,根据损坏情况赔偿20---100元。
注:请各位教职员工及同学相互监督,赔偿落实到人,若落实不到具体人时,集体赔偿。
王桥二中总务处
2016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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