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幼儿园老师仪容仪表制度

来源:我们爱旅游


斯麦尔幼儿园仪容仪表要求

一、着装要求

1、按要求穿着园服。

2、不穿着园服时,着装要舒适,便于活动,不能穿着超短裙、漏背装、低胸装。 3、鞋子只能穿平底鞋,不能穿高跟鞋、拖鞋,鞋跟不准超过2厘米,鞋底厚度不准超过3厘米。 二、发型发饰

1、不染头发,不剪夸张发型。 2、不披头发上班 三、面容修饰 1、不能化妆。 2、不佩戴任何饰品。

3、不留长指甲,要求不超过1毫米,不涂指甲油。

斯麦尔幼儿园仪容仪表考核制度

考核项目 着装 发型发饰 面容修饰 考核制度 1、不按要求穿园服一次扣0.5分,提醒过后当天内还不换的扣1分。 2、穿一次高跟鞋的扣0.5分,提醒过后当天内还不换的扣1分。 1、染发的一次扣0.5分,提醒过后本周内还不染回的扣1分。 1、画妆的一次扣0.5分,提醒过后当天内还不洗掉的扣1分。 2、佩戴饰品的一次扣0.5分,提醒过后当天内还不脱掉的扣1分。 3、留长指甲的一次扣0.5分,提醒过后当天内还不剪掉的扣1分。 4、涂指甲油的一次扣0.5分,提醒过后当天内还不洗掉的扣1分。

斯麦尔幼儿园仪容仪表考核表

日期: 姓名

考核项目 考核原因 扣去分数 着装 发型发饰 面容修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