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函证的签发。银行函证的签发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效文件、有效合同及其他有效凭证的规定。
二、函证的核实。函证的核实必须依据有效文件、有效合同及其他有效凭证,经过综合分析,确认函证的真实性。
三、回函的签发。回函必须根据函证的内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准确、完整地签发。
四、函证及回函的存档。函证及回函的存档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存完整、可查阅。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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