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凤凰新村二期龙凤苑C区工程
建设单位:
申报日期: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项 目 负责人 项目名称 项目用地面积16397.8㎡(24.6亩) (㎡) 建筑容积率 1.98 建筑限高 60m 系 数 开发建设绿地率 项 目 2013年9月8日 开工时间 交付时间 35% 期 限 项目计划 2015年10月30日 2015年12月30日 用地性质 建筑密度 14.2% 日照间距0.6/1 凤凰新村二期C区商品住宅楼 法人代表 徐燎燃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联系电话 6928185 固定电话 6928185 项目地点 凤城镇鸣凤村 项 目 居住用地 项目总投资额 9284.81万元 (万元) 其中住宅:31299.24,商业营业用房:248.04 , 总建筑 39190.46㎡ 面 积 (㎡) 其他公共配套用房:3071.21。 用房和活动用房:/,集中使用的车库:4095.97㎡,办公用房:120㎡,物管用房:356㎡,社区办公资金来源 自筹 二、本项目建成后满足规划控制指标和规划设计要求。 三、本项目开发建设满足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
本项目已开发建设39190.46平方米,已申请销售39190.46平方米。
本项目本年度开发建设39190.46平方米,纳入市区年度房地产开发计划39190.46平方米,其中纳入市区本年度房地产开发计划39190.46平方米。
四、本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将达到市优质工程质量标准以上。工程建设质量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规范和标准为依据。
五、 本项目整体或分期交付使用时,按《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管理的通知》(淮政发[2006]123号)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和单位申请验收,并取得《淮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证书》后交付使用。
六、 基础设施配套
(一)本项目按规定要求建设必要的道路、绿化、路灯、环卫、地上停车场、信报箱。
(二)本项目的各项供水、供气配套设施实行分户计量系统,分户表安装在用户门外。
(三)本项目的供电工程严格执行山西省规定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 11-2005)。
(四)本项目的通信配套设施严格执行江苏省规定的《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DG32/J17-2006)。
(五)本项目按规定建设有线电视等设施。 七、 物业管理用房
(一)物业管理用房由我单位按项目总建筑面积3‰~4‰的比例无偿提供,即156平方米。
(二)我单位按规定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归开发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代管,并登记造册。若我单位未按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时,房产管理部门有权从所建房屋中扣留或者征用相应面积的住宅作为物业管理用房。
(三)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面积和位置已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中明确。
(四)按规定建立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八、公用设施配套
(一)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我单位按规划部门批准方案,负责建设并无偿提供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分别是156平方米、 平方米
集中使用的车库(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属项目范围内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以内的,开发建设费用已摊入其他房屋售价中,为业
主共用停车位;超出最低控制指标已得到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车库,开发建设费用未摊入其他房屋售价中,产权属我单位,可由我单位经营,也可转让给本项目区域内的业主。
上述设施不论由谁经营,都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
在房屋销售时,我单位将上述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情况将公示在售楼处和《淮安市网上楼市》网站上,并在销售合同中与购房人约定清楚。
(三)其它应配套的公共建筑将按规划要求建设。
九、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包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 等五幢房屋,规划面积为 平方米,预测绘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 平方米, 套,2013年9月8日开始施工,目前已施工到第 层,已完成投资 万元,达本幢楼总投资 万元的 %。[有(无)安置房,如有明确具体房号]
十、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通过招投标确定,为爱家物业,资质等级为 级。
十一、本项目按建筑面积销售。
十二、本项目采用的合同文本为国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价格在合同中已全部告知,房屋交付时不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十三、本次预售的房屋装修标准为:毛坯房。
十四、本期项目预计交付使用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
晋城市元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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