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知识问答(6)
作者: 胡昌弟 陈 萱
来源:《湖南农业》 2012年第6期
湖南省农药检定所(41CC05)胡昌弟 陈 萱
(续2012年第5期17页)
问:催熟剂等植物生长调节剂能不能不用?
答:认识和推广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是重要的科技发现。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种类很多、功能各异,据不完全统计,已经研究发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有上百种,有的能提高农作物产量,有的能改善农产品品质,有的可以有效延长鲜活农产品的生产供应期等。
由于气候、生产条件、运输距离和货架寿命的影响,有的农产品生产或贮藏运输过程中,还不得不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比如,我国长江流域以北地区,冬春季节的温室、大棚番茄生产,由于棚室内经常出现15℃以下低温或35℃以上高温,造成番茄不能正常坐果,需要用防落素等来保花保果,不然就很难保证这些地区冬春季节的番茄供应。棉花生产前期使用矮壮素控制株高,提高棉花产量,后期使用噻苯隆促进脱叶和开桃,提高棉花品质,有利于机械采收。还有,在水稻杂交制种中普遍使用赤霉素,不然种子产量就很难保证。
问:使用过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农产品会不会危害健康?
答:植物生长调节剂只是在必要时才使用,不是什么蔬菜水果都使用。即便使用过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农产品也是安全的,人吃了不会危害健康。按照我国《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每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登记前都需在我国的不同生态区域做2年以上的残留试验。只有试验结果证明,蔬菜水果中的残留量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时,才会批准使用。在评价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否可以登记、是否可以使用时,确保人的健康安全是第一位的,对人的健康安全有风险的产品,都不会批准登记的。此外,我国在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评价时,已经设定了100倍以上的安全系数,即使农民在种植中违规、超量使用,也是在安全系数的控制范围内,远远达不到有害剂量。 (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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