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1.1.1保障供气为主,应急处理为辅;
1.1.2紧急状态出现时,遵循保民用和重点单位用气的原则。 1.2 编制目的
天然气是居民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的重要能源之一,为保证天然气的有效供给,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用气需求,形成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公司天然气供应安全、平稳。 1.3 适应范围
1.3.1本预案仅适用于上游气源供应不足之情形。
1.3.2因输配系统故障、突发事故及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供气中断按照《抢修抢险应急预案》实施。 2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运营的领导但任,成员由运营部、市场部、综合办、工程技术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气源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运营部,具体负责应急气源供应的联络、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
2.2.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1.1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及实施;
2.2.1.2 根据上游气源供应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2.2.1.3 上游气源供应不足时,组织、协调小组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必要措施,开展应急工作;
2.2.1.4上游气源供应不足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2.2气源应急办公室职责
2.2.2.1 及时统计上报气源供应异常情况;
2.2.2.2搞好天然气供应预测,制定保障天然气供应的应急措施; 2.2.2.3 上游气源供应不足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启动及工作建议,包括应急保障供应计划、调控措施和实施办法等;
2.2.2.4 按照应急响应级别,落实应急措施,开展气源应急保障。 2.2.2.5 调查气源供应不足的原因,及时通告燃气用户。 2.2.2.6 负责组织对《气源应急预案》的演练与评价。 3 应急响应分级 3.1 一级响应
上游气源供应出现紧张局面,预测一周内可能间歇性中断供应。 3.2二级响应
上游气源供方明确中断供气时间 3.3三级响应
上游气源供方中断供气 4 应急响应措施
2
4.1 一级响应措施
4.1.1运营部对各类燃气用户用气量情况实行每日报告制; 4.2.2运营部与大客户协商,暂时中止对大客户的气量供应; 4.2.3联系其他供气方做好补充气源供气准备。 4.2 二级响应措施
4.2.1及时通知各类燃气用户停用气时间及公司拟采取的应急措施; 4.2.2联系其他供气方并做好补充气源供气准备 4.2.3向上级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4.3 三级响应措施
4.3.1下发《紧急停气通知》,告知用户停气原因及恢复供气时间,做好对用户的解释工作;
4.3.2上游气源供气中断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公司和县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请求协助其他气源。必要时,政府部门应协调媒体发布通告,向用户说明停气原因、应对措施、注意事项等。
4.3.3组织落实其他应急气源,尽快恢复供气。应急气源不足时,应优先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和重要机关、事业单位的用气,其次保障重要工商企业正常生产和服务业的最低用气保障,限制一般工商业用气大户的用气量。 5 应急响应终止
当气源能够持续正常稳定供应后,由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确定信息发布途径。应急终止后应认真分析和总结应急工作情况。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