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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招标文件

来源:我们爱旅游


某某工程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 前附表 ------------------------------------ 一、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 二、工程说明 ------------------------------- 三、招标文件 -------------------------------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 五、投标文件组成 --------------------------- 六、投标有效期 ---------------------------- 七、投标保证金 ---------------------------- 八、投标文件的签署、装订、密封要求 ---------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开标------------------------------------ 十一、开标会程序--------------------------- 十二、评标---------------------------------- 十三、评标委员会--------------------------- 十四、中标通知书---------------------------- 十五、合同的授予与签订--------------------- 十六、履约担保------------------------------ 十七、联系方式------------------------------

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协议书 ---------------------------- 二、通用条款 ------------------------------ 三、专用条款(主要条款) ------------------- 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范-------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标准规范 ---------------- 第四章:图纸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 ----------------------------- 二、技术部分------------------------------- 三、商务部分 -------------------------------

第六章:屋建筑工程施工开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内 容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承包方式 招标范围 质量标准 工期要求 资金来源 计划投资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招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工程计价方式 投标有效期 标段的划分 投标保证金 踏勘现场 投标人的 替代方案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开标 评标方法及标准 履约保证金 支付担保金 招标文件售价 某某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1、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建筑面积:总设计面积为㎡; 3、层数: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以本工程施工图内容为准,进行装饰装修施工招标。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开工令 日内竣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计划投资:约 万元,资金到位率: %。 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公开招标 资格预审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6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算起) 一个标段 人民币 元(银行保函、银行汇票、保兑支票、现金支票或第三方保证担保)。 如需要时于 年 月 日1 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由招标人统一组织安排。 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 1份正本,3份副本 地点: 时间:2010年 1 月 日 9 时 00 分 地点: 时间:2010年 1 月 日 9 时 00 分 详见第六章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为合同价款的10 % 人民币 元 说明与要求 一、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 5、《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工程说明: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某某工程楼装饰装修工程 (2)建设地址:天津武清开发区 (3)建设单位:某某公司 (4)招 标 人:某某公司 (5)招标代理单位:

(6)建筑面积及概况:总建筑面积为㎡。 (7)层数:。

(8)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0)计划投资:约 万元 (11)资金到位率:100%

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1)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为某某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2) 投标报价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内容为准,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 3、施工工期:自接到开工令后150日内竣工。 4、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1)本工程要求按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核验,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2)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组织施工,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应采用国家推广的新的施工技术和工艺,推广使用节能建筑材料,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4)工程质量保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另行签定保修合同。

(5)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与国家颁布的材料质量标准。本工程所采用主材要求必须和国宾馆装饰装修标准相符,具体参照东山宾馆5#楼所采用主材标准。(投标企业可自行和招标单位联系进行现场踏勘)。

各项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或法定检验部门的检测报告。

(6)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进行生产管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要求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经理、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本招标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3)本招标工程不准转包和违法分包。非主体工程如需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内容,认真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6、投标资格审查

(1)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主要审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财务状况、近三年(以开标时间为准)企业业绩等情况,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详细列出以下材料:

1)企业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三年内在本市承担过工程的外地企业应有天津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时效应在有效期内)、外地企业按照天津建委规定办理《外地企业进津施工备案登记证》、、以往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为准(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其中投资额、规模、技术水平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财务状况(应由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投标申请人对本工程是否分包、不转包的承诺,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2)项目部人员资料:资格审查文件中详细列表说明拟投入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岗位分工并介绍其相关业绩,同时提供项目部人员的相关技术岗位证件,项目经理必须提交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可提供职称证,项目部其他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部所有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单或综合险,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项目部人员简历表、近三年业绩、有无在建工程情况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件中标后在本项目施工合同期内押存招投标管理部门(本地企业押存电子版,外地企业押存原件)。 3)若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应提供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三年内在本市承担过工程的外地企业应由天津市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时效应在有效期内)等材料审查备案,以上须提供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招标人拒绝转包、私招滥雇和挂靠投标。

4)近三年来(2005年8月至今)具有以下业绩,并能够提供有效证件证明(获奖证书、施工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①承担过五星级宾馆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工程业绩;

②通过独立施工或参与建设并承担类似装饰装修工程,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5)拟任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正式人员,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及相关证书。 6)企业资信状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7)企业财务状况,提供开户银行的资金及财务状况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公司(分公司)的其他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各部门的管理人员一般不得兼任项目部管理职务(工作),需要派任且能常驻项目部的,投标企业在资格审查时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说明附任命兼任该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文件。招标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同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报监督部门备案。预备中标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予以明确。中标后不到项目现场,资料由他人代签(或更换他人)的从重处理,记入不良行为并公示。

(3)投标企业应提供足以证明其项目部组成人员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一般提供资格(上岗)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的证件、材料等原件供资格审查。不能证明其为本公司在职人员,其执业资格有效,可以在其资格等级的执业范围内执业的一切证明信及材料均无效。

因拖欠工资被有关部门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在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时,应列明由潜在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拖欠的证明材料(原件)。

在评标中依据天津市规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来的获奖项的公布文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无效)为准,对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企业业绩、荣誉进行计分。

投标人在投标资格预审备案时被发现代替其他投标人或被其他投标人代替填写资格预审文件、代办资格预审手续的,两份或两份以上资格预审资料雷同的,其投标资格无效。

(4)招标人(建设单位)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有权拒绝业绩、信誉不好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对审查通过的企业一视同仁,不串通,不内定,不排序,不分先后。 (5)开标前,招投标管理机构察看现场,如发现投标人违法进场开展业务,取消该投标人本次投标资格。 7、踏勘现场

(1)招标人初步计划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若投标人认为必要需踏勘现场,应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招标人将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并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2)投标人对现场情况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投标费用

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组成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 图纸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六章开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

其它相关资料及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

(1)招标人将在网上公示招标文件、公告,公示时间为5个日历天,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必须认真审阅其中的所有内容,在确认完全正确理解后,编制投标文件,并承担因自身误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对招标文件及工程现场情况有任何疑问,应于 年 月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研究确定后,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其他形式(电话、口头等)提出、解答一律无效。若投标人未书面提出问题,则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认可。

(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其他形式(电话、口头等)一律无效。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通知中予以明确。澄清、补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及招标人起约束作用。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2、投标文件格式

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表格要求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五、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担保银行保函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封面;

(2) 总说明 ; (3) 投标总价; (4) 工程量清单总价表;

(5)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6)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9)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3、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总平面图; (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要求列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情况;

(2)项目经理简历表,业绩、获奖情况介绍;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3.3 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 六、投标有效期

1、本招标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返还与不予返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银行保函、银行汇票、保兑支票、现金支票或第三方保证担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算起)。

2、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日内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投标文件的签署、装订、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不得使用硬封皮,否则按评标办法予以扣分。

2、投标文件的内容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3、投标文件应按A4规格装订成册,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均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统一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三 份。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9:00时,地点为 3、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补充,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修改、补充的文件与原投标文件一样,密封、注明后递交于招标人。 十、开标

1、开标会时间为 年 月 日9:00时,地点为 2、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标书投送。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送标书。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通过资格预审备案的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证明、身份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投送标书并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未写姓名、未带身份证有效证件的不得参加标书投送活动)。

3.1 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交的文件:

3.1.1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 3.1.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书。 3.1.3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1.4 参加开标会的项目经理有效证件(资格证或身份证)。 3.1.5 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以上证件如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2 开标时投标人提供的拟承担本工程项目部人员与资格审查备案不一致的,证件漏、缺或不符的,按评标办法规定扣分处理。 3.3 标书投送程序:

3.3.1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标书投送地点(一般在交易中心开标厅内)候座(不得在厅外或交易中心其他方位逗留)。

3.3.2 监督人员、公证人员、招标人代表到场后,在代理工作人员指导下投标人签到,送交授权委托证明和有关证件,投送标书。(监督人员未到场,标书不得投送)

3.3.3 代理工作人员审验标书投送人员的授权委托、有效证件,不一致、不符的,责令退出开标厅。 4、审验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身份和投标文件。

代理工作人员依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员的姓名、人数对照其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经理资格证、其他人员的有效证件(身份证、资格证),当众报告验证情况,不一致、不符的人员宣布退场。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经理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未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有效证件,参加人员少于2人的;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有效证件、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经理验证不一致(更换他人)的。 十一、开标会程序 详见第六章。 十二、评标

有关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扣分处理的相关文件、材料原件,应在评标前向招标人和招投标管理部门反映,最迟可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提出无效。所有投诉均应出具证明材料未有证明材料或其材料不能证实的无效。 (一)评标程序 详见第六章。 (二)初步评审 详见第六章。 (三)详细评审 详见第六章。 (四)投标文件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补正或澄清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并且补正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补正应以书面形式于评标结束前完成。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

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五)评标办法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达标、最低价中标法。

(六)代理工作人员通知所有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身份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按确定的时间在开标厅参加评标结果公布会。投标人到齐后,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公证人员公证下进行签到,验证法人委托人及有效证件与该单位参加开标参加人员是否一致,并当众报告验证情况宣布不一致不符合的人员退场,各投标人员到齐后方可开始公布评标结果。 十三、评标委员会 详见第六章。 十四、中标通知书

1、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五、合同的授予与签订

1、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合格的中标人。

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中标人如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合同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十六、履约担保

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5天内,中标人应按中标总价的15%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银行保函。 2、若中标人不能按规定提交履约银行保函,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某公司 联 系 人: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地 址:

联 系 人: 电话:(

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

本工程合同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一、合同协议书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内“协议书”格式。 二、通用条款(主要条款)

本工程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 通用条款内容。 三、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执行协议书第6条,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第2条。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它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标准的详细内容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4、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日内向承包人提供4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特殊保密要求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项目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委托监理合同》或授权委托书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项目总监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其他详见《委托监理合同》。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8、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根据建设单位通知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7日内将水、电等施工管线接至施工现场,并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消耗量确保用量,通讯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本工程施工现场周围道路畅通,但承包人应遵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通行的有关规定。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理完施工许可证及本工程施工所需所有证件,并交承包人副本一份。

(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5日内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并现场交验,做交验记录。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发包人提供图纸后7—10日内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第8.1条第(8)款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暂无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暂无。发包人如将8.1条中的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另行协商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供本月进度报表及下月计划,1式2份,发包人收到后5日内审核完毕,并返还承包人1份。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发包人在这方面无特殊要求。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满足发包人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经发包人同意后支付。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第 5款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第(6)款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第(7)款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协商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施工组织设计于开工前,进度计划于签订合同后14天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为承包人提交后5天内确认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13、 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根据相关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19、 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无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24、 工程预付款

25、 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承包人提供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表1式2份,工程师收到后5日内进行计量和确认,并返还承包人1份。 2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价差 (2)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按通用条款执行

(3) 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由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4)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运到一览表指定地点

(5) 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供应数量多于一览表时由发包人运出现场;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时由发包人补足。

(6) 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发包人执行通用条款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拨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扣回发包人所供材料款 28、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定和相关标准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份。

(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份。

(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份。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具体时间具体约定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交付承包人利息,承担承包人相应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承担延期支付工程款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及承包人的停工 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每拖期支付1日,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应付价款的1‰。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另行约定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每延误1天,承担工程总造价的1‰的违约金,最高扣至3%。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达到投标承诺合格质量标准的,由承包人无偿负责返修,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处合同总价5%的罚金,返修工期包含在合同工期内。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另行协商 37、 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2) 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 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 39、 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5级以上地震、8级及以上持续4小时以上的大风、10年来未发生的洪水、高温干旱天气,灾害发生后,承包人将损失报发包人,处理办法执行通用条款第39条。 40、 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 发包人投保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 承包人投保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41、 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合同价款10%,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合同价款10%,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另行协商 46、 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发包人2份,承包人4份,由承包人向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备案。 47、 补充条款 另行协商

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内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发包人签定。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必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J16-87)(2001年版);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5、《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73-91); 6、《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 7、《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

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 国家及地方其它相关验收标准。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标准规范: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124号令)。

第四章 图纸

图纸中所选用主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主材规格、种类详见工程量清单附页。 未尽事宜按图纸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执行。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要求

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依据《天津市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天津市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项目内容进行编制,投标人应当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市场价格、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条件及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编制投标报价,不得减少工程造价构成。投标人不得对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计取。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1)国家、天津市市规定的各项规费;

(2)省级以上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税金和行政性费用; (3)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材料设备价格及暂定费用;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的费用。

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量清单、投标函、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的格式必须全部响应,否则为废标。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招标人对于投标报价的期望值(投资估算价)为不超过: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资估算价、预算控制价,否则为废标。 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组成,包括完成清单项目一个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

5、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6、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

7、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的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设计费用按中标价的3%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8、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程现场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9、投标企业无论中标与否,其参入投标所耗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以下内容:(具体格式附后) (1) 封面;

(2) 总说明 ;

(3) 投标总价; (4) 工程量清单总价表; (5)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6)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9)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3)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经申请,我单位经批准参与 单位的

工程施工投标;经我们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考察施工现场,学习工程图纸,研究技术规范、合同条件,认真落实工程成本,针对工程制定了施工方案,我们决定以投标报价(小写) 元,(大写) 元,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的日历天及按国家颁布的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标准的承诺,承担该项工程施工任务。

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为: (姓名) 资质等级为 级 (证书名称)。

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采纳,成为中标单位,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遵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组织施工队伍、机具材料进驻施工现场,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开工。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部分

(一) 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五条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三款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的具体要求是:编制时间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2 劳动力计划表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4 施工总平面图

2.5 临时用地表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名称:

机械或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国别产地 额定功率生产能用于施工(KW) 力 部位 制造年份 备注 第六章评标办法

6.1 本工程的评标原则和依据

依据建设部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家七部委〔2001(12号)〕联合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局〔2003(30号)〕联合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

本项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技术标及资信标合格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人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对各投标文件提出的投标报价、设备性能、供货期、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各项内容进行评议。

6.2资格审查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在评标前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实质性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以上各项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评审。资格审查合格家数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3 技术标

6.3.1施工组织设计;

6.3.2技术方案分别从技术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运营、维护及扩展性能等方面考虑(投标单位需进行现场答辩); 6.3.3 质量、进度、安全等组织措施; 6.3.4 与总包及其它分包单位配合的服务承诺;

6.3.5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得力,人员素质高,施工经验丰富;

6.3.6 后续服务措施(售后服务机构、服务计划承诺、备品备件供应等); 6.4 资信标

6.4.1 投标人通过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在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在有效期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28001(在有效期内);

6.4.2投标人近三年获得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建设银行或银行资信评审机构评审的资信等级为AAA等级。 6.5 中标单位的确定

6.5.1、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标、资信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商务标的价格由高至低排列顺序,价格最低的三家投标单位进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在商务标首次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统一开标。

6.5.2、二次报价的价格最低者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6 中标通知书

6.6.1 定标后七日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成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6.6.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6.3 在中标单位按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招标人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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