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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来源:我们爱旅游
 第三章增值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每题25分,共50分)

1.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1+17%)=93.6(万元) 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0/(1+17%)×17%-80×17%=8.19(万元) 税后利润:150/(1+17%)-80=48.2(万元)

增值率(含税)=(150-93.6)/150×100%=37.6%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表 一般纳税人税率 1 7% 1 3% 小规模纳税人征 I{女率 3% 3%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含税销售额 20.05% 25.32% 不含税销售额 17.65% 23.08% 查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表后发现该企业的增值率较高,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含税增值率),所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比一般纳税人减少增值税税款的缴纳。可以将该企业分设成两个零售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假定分设后两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75万元(含税销售额),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适用3%征收率。此时: 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80×(1+7%)=93.6(万元) 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0/(1+3%)×3%=4.37(万元) 分设后两企业税后净利润合计==150/(1+3%)-93.6=52.03(万元) 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净利润增加了52.01-48.2=3.83万元。

2.甲、乙两个企业均为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加工生产机械配件。甲企业年含税销售额为40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含税金额35万元;乙企业年含税销售额43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含税金额37.5万元。进项税额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两个企业年销售额均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税务机关对两个企业均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方法征税,征收率3%。

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分析计算两个企业应如何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甲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17万元(40/(1+3%)×3%),乙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25万元(43/(1+3%)×3%),两企业年共应纳增值税2.42万元(1.17+1.25)。 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原理,甲企业的含税增值率((40-35)/40× l 00%)=12.5%,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20.05%,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

乙企业含税增值率l2.79%(43-37.5)/43×100%),同样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20.05%,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

因此,甲、乙两个企业可通过合并方式,组成一个独立核算的纳税人.以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企业合并后,年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应纳增值税税额=(40+43)/(1+17%)×17%-(35+37.5)/1+17%×17%=1.53(万元) 可见,合并后可减轻税负2.42-1.53=O.89(万元 3.某市牛奶公司主要生产流程如下:饲养奶牛生产牛奶,将产出的新鲜牛奶进行加工制

成奶制品,再将奶制品销售给各大商业公司.或直接通过销售网络转销给本市及其他地区的居民。奶制品的增值税税率适用17%。进项税额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是向农民个人收购的草料部分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二是公司水费、电费和修理用配件等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假定2009年公司向农民收购的草料金额为1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3万元,其他水电费、修理用配件等进项税额为8万元,全年奶制品销售收入为500万元。饲养环节给奶制品加工厂的鲜奶按市场批发价为350万元。

围绕进项税额,计算分析公司应采取哪个筹划方案比较有利?

与销项税额相比,公司进项税额数额较小,致使公司的增值税税负较高。由于我国目前增值税仅对工商企业征收,而对农业生产创造的价值是免税的,所以公司可以通过调整自身组织形式享受这项免税政策。

公司可将整个生产流程分成饲养场和牛奶制品加工两部分,饲养场和奶制品加工厂均实行独立核算。分开后,饲养场属于农产品生产单位,按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奶制品加工厂从饲养场购人的牛奶可以抵扣1 3%的进项税额。

实施筹划前:假定2009年公司向农民收购的草料金额为1 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 3万元,其他水电费、修理用配件等进项税额为8万元,全年奶制品销售收人为500万元,则:

应纳增值税税额=500×17%-(13+8)=64(万元) 税负率=64/500×100%=12.8% 实施筹划后:饲养场免征增值税,饲养场销售给奶制品加工厂的鲜奶按市场批发价确定为35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

应纳增值税税额=500 ×17%-(350×13%+8)=31.5(万元) 税负率=31.5/500×100%=6.3%

方案实施后比实施前:节省增值税税额=64-3 1.5=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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