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煤矿在汛期能够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矿井因降雨、洪水、湖泊溢洪等水害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矿井财产安全,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防汛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 (3)综合防范,协同应对。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水害事故。
(4)快速反应,科学施救。一旦发生水害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组织救援。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防汛指挥部
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矿井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防汛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等职位,成员包括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调度室主任、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等。 2.2 防汛办公室
设立防汛办公室,作为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矿井防汛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防汛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部长由安全副矿长兼任,成员包括防治水科、调度室、机电科、通风科等部门负责人。 2.3 防汛应急队伍
成立防汛应急队伍,负责矿井防汛应急救援工作。防汛应急队伍包括矿井水文地质队、机电队、通风队、救援队等。 2.4 职责分工
(1)防汛指挥部:负责矿井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修订防汛应急预案,研究解决防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防汛办公室:负责矿井防汛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工作,组织应急演练,及时报告水害事故。
(3)防汛应急队伍:负责矿井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执行防汛指挥部和防汛办公室的指令,参与防汛应急演练和实际救援工作。
(4)各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和单位的防汛工作,落实防汛措施,参与防汛应急演练和实际救援工作。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防治水制度,严格执行防治水规定,加强水文地质工作,掌握矿区水文地质条件。
(2)定期检查矿井防水、排水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可靠。
(3)加强矿井周边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的监测,及时掌握水情变化。 (4)开展防汛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汛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制定汛期矿井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避免在易发生水害的区域进行作业。 3.2 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的发布和解除由防汛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3 信息报告
(1)矿井发现水害隐患或发生水害事故时,立即向防汛办公室报告。
(2)防汛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防汛指挥部报告,并根据情况向上级部门和单位报告。
(3)防汛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下达救援指令。 四、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响应级别的确定由防汛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2 一级响应
(1)防汛办公室宣布一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
(2)防汛指挥部成员到达岗位,指挥应急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3)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措施,协助应急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4)矿井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5)向上级部门和单位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4.3 二级响应
(1)防汛办公室宣布二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
(2)防汛指挥部成员密切关注水情变化,做好应急准备。 (3)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测和防范措施。 (4)矿井加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处理。 (5)向上级部门和单位报告监测和防范情况。 4.4 三级响应
(1)防汛办公室宣布三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
(2)防汛指挥部成员了解水情变化,做好应急准备。 (3)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测和防范措施。 (4)矿井加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处理。 (5)向上级部门和单位报告监测和防范情况。 4.5 四级响应
(1)防汛办公室宣布四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
(2)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测和防范措施。 (3)矿井加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处理。 (4)向上级部门和单位报告监测和防范情况。 五、后期处置 5.1 水害事故处理
(1)水害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2)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5.2 善后工作
(1)恢复矿井生产秩序,确保安全生产。 (2)对受灾区域进行恢复和重建。
(3)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预案的修订和培训 6.1 预案修订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修订后应及时发布并组织学习。 6.2 培训和演练
(1)开展防汛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防汛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定期组织防汛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战效果。 七、附则 7.1 名词解释
本预案中所涉及的专业术语和名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解释。 7.2 预案的发布和实施
本预案经矿井领导审批后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3 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矿井防汛指挥部。
(注:本文为示范文本,实际应用时,请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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