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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试》考点总结

2020-04-19 来源:我们爱旅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试》考点总结

第一章 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1.股权投资基金,全称“私人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

美国:1946年成立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被公认为全球第一家以公司形式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

欧洲:2010年9月欧洲议会通过了《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法案》,2011年6月通过《另类基金管理人指引》,从而建立了基金行业的新的监管体系。2013年4月,欧盟发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指引》

中国:20世纪90年代国内将“创业投资基金”称为“产业投资基金”;

1993年8月,成立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是我国第一只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

2008年,以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为名的非法集资案在天津等地发生蔓延

2.承诺资本制

基金管理人在筹集阶段只要求投资者缴付20%-50%的资本。 缴款安排在基金规定的3-5年投资期内,投资者缴付其余资本。

第三章 私募股权基金的分类

1.定增基金:一次性低成本,发行对象不超过10人 2.参与主体:

公司型:投资者、基金管理人

合伙型: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契约型: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政府引导基金:

不直接从事股权投资业务;通过投资于创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投领域 政府引导基金对创投基金的支持方式:1)参股 2)融资担保 3)跟进投资

第四章 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与设立

1.基金募集:

募集行为: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投资人认申购、份额登记、赎回退出 募集分为:自行募集、委托募集

2.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3.募集机构的责任

不得募集以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

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管理和其他与业务相关的记录材料,保存期限自清算终止不少于10年。

4.募集流程

1)特定对象的确定 2)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3)基金风险揭示 4)合格投资者确认 5)投资冷静期(不少于24小时) 6)回访确认

5.有限合伙

2007年6月1日施行《合伙企业法》,增加了“有限合伙”这种新的合伙企业形式。

6.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登记

公司型和合伙型均由工商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契约型不涉及工商登记程序。

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都需要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产品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制定的代表、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合伙公司: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至少1个普通合伙人 7. 基金税负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增值税:a.股息分红不算 b.并购等非上市股权转让不算 c.上市后通过二级市场退出需计算 2)所得税

公司型——投资者为公司,企业所得税 投资者为自然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双重征税!!!) 股息、红利,企业-免税;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20%) 合伙型——投资者为公司,企业所得税

投资者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5%-35%超额累进)

8. 外商投资基金:

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

境外投资者至少有5年以上投资经历;

境外投资者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美元,或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美元。 外商投资企业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必备投资者要求。 外国投资者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5%。

第五章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

1.投资流程:

1)项目收集 2)项目初审 3)项目立项 4)签署投资备忘录 5)尽职调查 6)投资决策 7)签署投资协议 8)投资后管理 9)项目退出

项目初审(书面、现场)

签署投资备忘录(投资达成条件、主要投资条款、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 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报告、财务意见书、审计报告、风险控制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风险控制负责人、投资负责人、行业专家) 签署投资协议(“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合资协议”等补充协议)

2.尽职调查

目的:价值发现、风险发现、投资可行性分析 分类:业务、财务、法务

业务尽调核心:创业投资——管理团队、产品服务

成长投资——产品服务、发展战略、市场因素 并购投资——管理团队、资产质量、融资结构、融资运用、发展战略、风险分析

3. 估值方法

项目估值:相对估值法、贴现现金流法、成本法、清算价值法、经济增加值法 基金估值:成本法、市场法、收入法、重置成本法 相对估值法:市盈率、市现率、市净率、市销率

市盈率=每股价格/每股净利润

市现率=每股价格/税息折旧摊销前收益EBITDA 市净率=每股价格/每股账面价值 市销率=每股价格/年销售收入 贴现现金流法:红利模型、自由现金流模型 成本法:账面价值法、重置成本法

清算价值法:破产清算、公司解散清算

经济增加值: =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R-C)*A=R*A-C*A, 其中A为投入资本,R*A为税后经营业利润

4.主要条款

估值条款:资金——股权比例 估值调整条款:应对估值风险

回购条款:企业大股东——回购公司股权 反摊薄条款:完全棘轮法、加权平均法

董事会席位条款:达到某一比例投资人有权任命若干名董事 保护性条款:事先获得投资人的同意,一票否决权 竞业禁止条款

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

保密条款:商业秘密和其他信息 排他性条款:几个月的排他期限

5. 跨境股权投资

跨境直接投资:外国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

第六章 投后管理

投后管理:1)项目监控活动 2)增值服务

第七章 项目退出

1.退出方式:1)股份上市转让、挂牌退出 2)股权转让退出 3)清算退出

IPO上市:A股IPO——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

海外IPO——香港主板、纳斯达克、纽交所 挂牌退出:做市转让、协议转让

股权转让退出:内部转让、外部转让 清算退出:破产、解散

2. 主板上市要求 3533

1)发行人是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最近3年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发生重大变化

3)财务状况:净利润均为正数,累计超过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 资金流量累计超过5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 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

3.创业板上市要求 1523

1)发行人是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最近2年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发生重大变化 3)财务状况: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最近2年);

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1年); 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1期末)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4.已上市企业股份转让: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竞价交易:集体竞价、连续竞价

大宗交易:协议大宗交易、盘后定价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流通股、非流通股

5. 重组上市

1)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直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非上市公司:通过协议&直接二级市场购买,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6.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场所,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前提条件:已发设立且存续满2年

7.资本市场=交易所市场+场外市场

交易所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场外市场: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8. 国有股权非上市转让

交易价款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首期不低于总价款30%,并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 对外披露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9.回购流程:发起、协商、执行、变更登记

第八章:内部管理

1.基金估值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基金负债

估值方法:成本法、市场法、收入法、重置成本法

2.基金收益分配:1)按基金 2)按单一项目

3.基金信息披露:季度、年度 季度信息披露:10个工作日内 年度信息披露:4个月内

4.基金外包服务: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 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5.基金业绩:

1)内部收益率 :NPV=0

2)已分配收益倍数=从基金获得的分配金额/向基金缴款金额

3)总收益倍数=(从基金获得的分配金额+资产净值)/向基金缴款金额

第九章 行政监管

1. 适度监管原则: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进行前置审批,而是进行信息统计、风险检测和必要的检查。

2.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1)单位——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3. 当然合格投资者: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 2)依法设立在基金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基金的管理人及从业人员 4)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其中1)、2)、4)不再穿透审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人数

4. 单只基金的投资者人数限制:

公司型 50个(有限责任公司) 200个(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型 50个 契约型 200个

超过上述人数标准,都构成公开发行。

5. 股东的责任承担方式

公司: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认购的股份。

合伙: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债务承担责任

6. 公司增减资: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清单。

公司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7. 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8. 股份转让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需其他股东过半数1/2同意。其他股东满30日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1)发起人持有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 4)持股份自股票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 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其他人转让财产份额,但要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9. 公司收购股权

投反对票股东可请求公司收购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连续5年盈利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财产 3)营业期限届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特殊情况: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10日内注销 2)与其他公司合并, 6个月内转让注销 3)将股份奖励公司职工,不超过5%,1年内转给员工 4)股东对公司合并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6个月内转让注销

10. 法定公积金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11.税收制度

公司型: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以往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税收优惠减免

对于公司型基金的股息、红利所得,企业-免税收入;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20%)

合伙型:生产经营所得=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协议 2)合伙人协商 3)合伙人出资比例 4)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25%;个人所得税税率:20%

12.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公式类:

1.税收制度

公司型: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以往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税收优惠减免 合伙型:生产经营所得=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2.基金估值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基金负债

3. 项目估值

相对估值法:市盈率、市现率、市净率、市销率

市盈率=每股价格/每股净利润

市现率=每股价格/税息折旧摊销前收益EBITDA 市净率=每股价格/每股账面价值 市销率=每股价格/年销售收入

4.基金业绩:

1)内部收益率 :NPV=0

2)已分配收益倍数=从基金获得的分配金额/向基金缴款金额

3)总收益倍数=(从基金获得的分配金额+资产净值)/向基金缴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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