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制定本管理规定。
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标准的规范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在此不作重复,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施工现场轻钢结构的各类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娱乐活动室、仓库和其他临时用房。
(二)施工作业区临时性加工棚及围档。 第三条 制订依据
(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 (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三)《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五)《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六)《长沙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通用标准》(长住建发(2011)128号)。
第四条 正文 一 选址
1、地段选址应充分考虑各季节、各施工阶段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得设置在挡土墙下、边坡上方、低洼地带、雨季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和山洪等危险地段。
2、应处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以外,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不应占压原有的地下管线,严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办公区、生活区。
4、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堆放点和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厕所宜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侧。
二 设计、施工、验收
1、使用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编制《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现场总平面布置、排水、电气和消防图等; (2)主要部位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 (3)主要部位施工图纸与工艺;
(4)过程安全保证、节能降耗、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等措施;
(5)检验、验收与使用;
(6)拆除方案。
4、搭设和拆除单位必须是经公司评审、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且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临时设施搭设和拆除合同。
5、搭设和拆除前,使用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搭设和拆除必须按已经批准的《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进行,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措施.
7、临时设施搭设完工后,使用单位应会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临时设施不得投入使用.验收时项目部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经批准的《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和图纸; (2)主要部位结构材料、相关成品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
(3)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和检测报告; (4)自检报告或施工小结。
8、临时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增减、结构发生改变等必须另行履行相关手续。
9、办公、生活区验收采用《活动房质量检查记录》和《建筑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记录》;施工作业区验收采用《活动房质量检查记录》、《脚手钢管搭设质量检查记录》和《建筑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三 一般规定 1、办公、生活区
(1)办公、生活区域内地面必须采用C15砼进化硬化,厚度15cm,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夜间应有照明。院内在保证车辆停放的前提下,必须布置一定量的绿化。
(2)办公、生活用房搭建一律采用白色彩钢夹芯板,房顶帽檐为蓝色,帽檐高:平房为30cm,楼房为40cm。
(3)大门及两侧门柱的设置符合公司的门楼布置方案. (4)办公室净高不低于2.5m,室内地面硬化后铺地砖高于场地地面15cm,防止雨水浸泡.
(5)宿舍净高不低于2。4m,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2。5m2,室内地面硬化后铺地砖高于场地地面15cm,防止雨水浸泡.
(6)如设置食堂的,应当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手续,生熟分间,并设立隔油池。
(7)办公、生活区内应采用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化粪池应作抗渗处理.
(8)生活区内应设置能至少满足4人同时淋浴和更衣的浴室,并保障热水供应,有排水、通风设施,并设置衣柜或者衣架。
(9)生活区内应设置饮用水设施,饮用水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0)生活区内应设置医疗保健室(点),备有常用药品. (11)生活区内宜设置员工活动室,并配备必要的文体活动
设施。
(12)围墙采用空心砖砌筑,一般路段高度不小于1。8m,主要路段不低于2.5m.厚度不小于0。24m,每隔4m设立柱,上部留插旗口。
(13)应按环保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按环保要求收集与处置。
(14)幢与幢之间留出消防安全通道,建筑面积大于200m2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施工办公室面积在100m2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加50m2增配不少于1个。
(15)集体宿舍每25m2配备灭火不少于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m2,应按第500m2设立一个2吨的消防水池。
(16)食堂面积在100m2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m2
增配1个。
2、施工作业区
(1)施工作业区加工棚按照《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搭设,以安全、美观、实用为原则,并保证其稳定性。宜采用Φ48。3×3。6mm钢管,钢管上严禁打孔。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2)木工加工棚、钢筋工加工棚、安全通道、施工电梯防护棚等可采用工具式防护棚。所有防护棚棚檐均为蓝底白字,蓝色为(c:100),白色字体要求黑体加粗,司徽及白色文字规格为:500mmx500mm。
(3)防护棚的立柱纵向间距按3000mm或4500mm的模数搭设。高度4200mm,净宽3000mm,立柱采用膨胀螺栓联结预埋铁。
(4)现场值班室、仓库按上述办公、生活区设施要求搭设,氧气、乙炔等危险品必须设置单独的库房,且有通风设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5)施工作业区地面采用C15砼进化硬化,厚度15cm,加工棚地面应高于施工场地地面30cm,防止雨水浸泡。
(6)加工棚工作台应符合加工流程,布置合理,工作台必须稳定牢固,必须考虑安全防护距离.加工棚内的各种原材、半成品、废料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并有标识。
(7)施工作业区要求悬挂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8)施工作业区围挡设置高度应不小于2m,采用白色彩钢夹芯板作为围挡,底座直接用膨胀螺栓联结或焊接在预埋铁上.围挡的稳固度应满足抗12级以上大风。
(9)施工作业区现场每50m2应配备2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用油场所必须配置砂箱。
3、禁止使用石棉瓦、三合板、竹片、毛竹、彩条布等材料搭设简易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用料,应符合安全、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四 使用
1、使用单位应制定临时设施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在台风、雷暴雨来临前,使用单位应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可靠有加固措施。
2、采用彩钢夹芯板制作的临时设施和采用脚手钢管及彩钢夹芯板搭设的加工棚周转次数不得超过3次,总使用时间不得超过5年。使用单位对超过使用年限,但不能及时拆除的临时设施应采取相应加固措施。
3、脚手钢管每年要涂刷一遍防锈漆。
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要求,宿舍内应具备有效防止使用大功率(大于200w)电器的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太平洋人寿保险南方基地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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