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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关键、特殊工序管理规定

2024-06-02 来源:我们爱旅游
公 司 标 准 07AQS307-2018 代替: 第 1 页 共 2 页 项目施工关键、特殊工序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施工关键、特殊工序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简称LPEC)承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2 引用文件

07AQS203 07AQS305 07AQS308 07AQS309 07AQS312 3 主要职责

3.1 施工经理负责组织对项目施工关键、特殊工序进行监督、检查、控制。 3.2 施工专业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控制施工分包方的实施过程和结果。

3.3 项目质量工程师(经理)负责按QHSE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施工管理工作质量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 管理依据

a) b) c) d) e)

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规程; 工程设计文件;

与顾客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和与施工分包方签订的施工分包合同; LPEC发布的QHSE管理体系及与施工管理有关的文件。

项目施工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点编制和控制规定

对施工分包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规定 项目施工过程标识规定

项目施工过程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5 管理要求

5.1 在项目施工实施前,施工经理按07AQS305《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点编制和控制规定》组织施工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分包方、顾客(必要时)共同确定施工关键、特殊工序的具体内容,并将关键控制点报顾客审批。 5.2 施工关键、特殊工序一般包括:

a) 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处理; b) 重要的建、构筑物; c) 隐蔽工程;

编 制

校 对 审 核 批 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第 2 页 共 2 页 07AQS307-2018

d) e) f) g) 压力容器和高压设备焊接; 有特殊要求的工艺管道的焊接; 重要的机械设备安装;

有特殊要求的热处理、衬里等。

5.3 在施工前,施工分包方对所确定的关键、特殊工序,根据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及验收规范、制造厂提供的文件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报LPEC项目审批。

5.4 施工分包方在实施前,LPEC施工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分包方的特殊工作岗位人员是否具有与其从事工作相适应的特殊岗位资质证书,并持证上岗。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分包方对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或考试。

5.5 施工分包方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并按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其进行连续有效地控制。 5.6 施工分包方用于关键、特殊工序的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报LPEC项目审查,施工专业工程师应检查、核对、记录该类机构设备是否能满足关键、特殊工序施工方案、设计文件、施工分包合同的要求,凡不符合规定的应拒绝其使用。

5.7 施工过程中,施工专业工程师按07AQS308《对施工分包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规定》检查其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8 施工分包方在实施关键、特殊工序过程中,施工专业工程师应对其进行连续监督与检查。当发现与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不符时,应责令施工分包方立即停工,采取措施按相应规定进行整改,以确保施工质量。

5.9 即将隐蔽的工程隐蔽前,施工专业工程师组织顾客代表、施工分包方共同检验,并按照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填写隐蔽检查记录。

5.10 施工经理根据关键、特殊工序的实施和进展情况,组织质量工程师、施工专业工程师及顾客代表、施工分包方质量管理人员,对指定项目、指定位置、指定内容进行抽查检验。 5.11 关键、特殊工序完工时,在施工分包方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分包方提请LPEC项目和顾客代表共同对其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检查检验不合格部分按07AQS203《项目施工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并记录。

5.12 施工分包方应按照07AQS309《项目施工过程标识规定》对关键、特殊工序施工及检验过程进行标识及记录。 6 资料归档

检验记录按照07AQS312《项目施工过程文件资料管理规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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