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安全责任制
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由公司董事长任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保卫副总、生产副总、技术副总、工会主席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相应部门的防雷工作。
2、质检科负责日常防雷具体工作,安全科负责开展预防雷电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
3、办公室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及时报告防雷领导小组,并负责发布防雷信息。
4、雷电时,生产车间的车间主任必须安排第一时间停产,并落实防雷预防措施。
5、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由技术部门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的防雷验收工作由质检科负责落实。
6、办公室负责报告雷电灾害事故,报告时应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质检科、安全科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7、电工人员在防雷维护、检测及其他需要协助工作时必须认真、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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