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之,夜八时,值男浴。此地约,夜六至八时女浴也,虽多为农者,未曾逾矩,盖风淳若此。
此温泉池地处效田之外龙溪之畔。旁有蕉荔,暗影婆娑,别有风致。池边有温泉井,引泉入池,甚烫,遂引冷水注之。池上雾气缭绕,热气盈面,仿佛入仙境。
时池中已有人泡焉。遂解衣,著褌衣,伸脚渐入,至腿根,顿觉烫,跃起。同伴曰,未尝者,多如是。试之,再试之,即自若也。如其言,果然。又曰,凡浸者,不逾半时,汗淋漓,可去毒也。遂强忍一刻许,脸热血气似乎欲沸于天门,额冒汗,无法消受,起身,坐岸将歇。同伴笑曰,汝初哥也,再而安之,三而好之。后,坐池岸,膝下浸入池中,身裸严冬中略无寒意。盖足下热,通身皆暖也。
逾半时,擦身著衣,顿觉浑身舒坦,如荷担者释重负。其间,一伴著衣,天黑,褌衣堕池,无可着。众笑曰:何必拘束,鹏鸟脱笼,一飞冲天,以迎新岁二胎之政也。 返,至舍已三更,足底热气犹聚,身暖如春。盖余泡温泉自此始。
躺而思之,温泉村以其温泉而得名,然则非本籍者亦可自在来往,且众皆遵约守时,未尝违也。反观所谓治国平天下者,所颁法令多矣,然饱读诗书而仕,作奸犯科者岂为鲜闻哉?盖心不善且邪者,法,无非瓶饰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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