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逐步健全本部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市场行情相符的薪酬体系,确保企业的薪酬体系具有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综合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基础保障。
第2条 设立原则
基本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以绩效、市场两个导向,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内外公平,且对外具有竞争力。
第二章 组织构成与职责权限
第3条 薪酬考核委员会组织构成
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由财务、综合、企划及各事业部负责人组成,指定财务负
责人为委员会组长。
综合部为薪酬考核委员会日常运行机构,根据负责人的要求或者需要会审的事
项情况,综合部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或者将文件以会签的方式分发至各成员,根据会审结果按流程审批发布。
第4条 薪酬考核委员会职责与任务
负责制定薪酬绩效考核制度,协助各主要事业部制定绩效考核与奖金分配方案。
负责会审各大事业部的提成奖金与绩效考核方案,并提出相关修订建议。
负责制定各项绩效奖金的发放流程的制定;
根据公司薪酬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公司各部门各岗的绩效考核方案,保证效酬
合一。
第5条 薪酬委员会权限
审核薪酬绩效考核制度;
审核各事业部的薪酬绩效考核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成奖金制度、绩效考核
制度、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等;
审核各事业部各防卫的月度、季度、年度考核方案;
审核工资奖金发放流程,审核各奖金核定审批流程;
审核其他与薪酬发放相关的各种制度与流程。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6条 会议组织:
综合部作为委员会的日常运行机构,根据委员会负责人的提议定期召开会议,
临时性会议除外,提前将会议议题发至各委员手中,以便于上会前有所准备,提高会议效率;
会议必须有议题,议题必须有跟踪,跟踪必须有结果。定期的将会议议题通报
至各委员,提高组织会议的效率。
第7条 文件提报:
各事业部负责人提报与本部门相关的薪酬考核与奖金分配方案,综合部负责协
同与收集;
综合部将方案提交给委员会负责人,并根据负责人的要求决定采取审议的方式:
召集会议审议或分散会签;
当某一项薪酬制度不符合企业现状时,委员会负责人有权提出修订该文件,并
安排综合部与相关协同部门进行文件修订并提报。
第8条 制度文件会审
会议集中审核:综合部召集委员会成员,集中对提报的激励考核方案进行讨论
审核,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意见稿;
分散会签:综合部将提报文件分别发至各委员处,各委员对文件和方案提出各
自的建议与意见,最终综合部收集各方意见协同相关部门进行修订,可再次循环会签,直到形成意见稿。
第9条 制度文件审批
综合部将经过会审或会签的意见稿提报至委员会,若委员会讨论没有异议,由
委员会负责人按照流程提报董事会进行审批并发布试用。
第10条
制度文件试用
经过审批的制度文件或方案进入公示和试用,使用期限三个月,在试用期间可
以更广泛征求意见,试用期结束后最终形成正式搞发布。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11条
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负责人提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在开会前一周将
议题发至各委员进行审阅;
第12条
制度方案经过大会讨论,至少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才能通过,方案提
出者或利益相关者不参与表决;
第13条
薪酬方案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制度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
第14条
本部薪酬方案议事规则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与流程。
第五章 附则
第15条 第16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非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17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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